最近買了一間七年華夏,買之前就知道說,前屋主是因為賭博欠債才賣屋的,
看屋的時候有發現,前屋主在大門口正上方,貼了一個像符的東西,
應該是招財用的,交屋後發現他沒撕掉,我可以直接撕掉丟掉嗎?
還有屋主搬走後,整間搬的乾乾淨淨的,連垃圾都沒留下,
單單在一次臥裡,放了一個不知是石頭還是磁作的缽,(有一碗公大小)
缽裡裝滿了像是半透明的石頭(玉?)及水,那是什麼東東啊?
傳說中的聚寶盆嗎?可以直接丟掉,或拿來當菸灰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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