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該發在哪區,
目前家人有一間房子在出租,租金一個月5000,押金5000元,
這位房客之前都有正常繳費一個月交一次租金加水電費,
但是從今年開始,(過年因為很忙沒空去看他房租的事情,)
發現她好像連續好幾個月沒繳房租,
今年五月初家人去租屋的地方看了一次發現燈火通明但是叫半天沒人理,
打電話去好像又沒人接~
過了數天她才來交水電費和房租,
但是現在似乎被他自動改成每三個月交一次水電費和房租?
現在到了十一月了,計算了一下他該繳的租金和水電費超過押金的六倍...
在想這樣到底該不該繼續租給他?或者是該提高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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