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六、七個台電的2013年7月2號中午1點多 有六、七個台電的稽查人員和譚美派出所警員來到了我母親店裡 要母親陪同開了隔壁樓梯門查驗電錶,我母親也立刻同意。 當下也不知道是什麼事,台電人員看完電箱後當下說我母親竊電, 因為母親從事一般服飾店且一人在看店,一群人在店內遊走,驚嚇過度的母親又在稽查人員哄騙下簽字, 事隔多日後自稱稽查科廖科長致電<請我母親去中山北路台電簽立本票和解,又強勢說不來解決會斷電處分<因為會斷電不得不去> 一個月之後又收到法院傳票<電業法>, 由於我們母親服飾店屬承租戶,也租了十多年,突然發生這種事自己也不知所措!! 台電人員邊錄影邊拍照說那個鎖頭有鬆脫跡象齒輪有被改過‧我母親什麼也不懂驚嚇過之後心中一片空白‧ 而且我們承租是一棟舊公寓的一樓,電表在兩公寓的中間樓梯間, 在台電人員說母親竊電前還不知道哪一顆是自己的電錶, 這之間有好多疑問??誰有遇過這問題??台電有證物就是電錶!還有我母親被騙簽下的認罪書 但人證跟動機??如果沒有改硬是被栽贓,而且要裁罰十多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