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數不大(南部某大樓),師傅估完42K(除了拆裝潢外,還有一些門框之類的新品安裝)
我的問題是:
1.若在施工過程掉落物將家具毀損,該如何談呢?(毀損物為剛買未滿半年沙發,破損約5至10公分L型)
2.當初來估價,也順便請他將一些老舊燈具,老舊木框一並拆除並請他安裝新品,但星期日稍做打掃時卻發現
插座是使用舊品(還是使用220V的三孔...這真的有辦法使用嗎?),會不會還有其他地方也有問題呢
3.一些拆掉的鐵製品,是打算自己拿去賣換些現金貼補這筆開銷,結果師傅卻自行帶走(這是潛規矩嗎?)
像他反映後,說話就沒這麼客氣了...

請問以上三點,算是瑕疵嗎?亦或只是小弟社會經驗不足導致之間的不愉快呢?
先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