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給加蓋違建,入住前違建就在了,小弟在購入這棟公寓時,舊屋主原本就有加裝一顆加
壓馬達在頂樓,小弟入住後也就沿用原有的馬達,最近三樓住戶告知他現在要住頂樓(原本頂樓他
只是拿來堆雜物) 希望我把加壓馬達牽到我自家陽台,想請教各位,他這樣做他是合法的嗎?
(小弟本著如果他是合法的,摸摸鼻子也就把馬達牽下來) 但長輩跟我說頂樓是公寓的公共設施
我不用牽下來,違建應該是在民國80年前就有的,應該是既有違建(這樣算合法嗎?)
麻煩大家了。


歪歪正 wrote:
小弟目前住的房子約在7-8年前購買的,總樓層為三樓,小弟住在二樓,頂樓被住在三樓的
住戶給加蓋違建,入住前違建就在了,小弟在購入這棟公寓時,舊屋主原本就有加裝一顆加
壓馬達在頂樓,小弟入住後也就沿用原有的馬達,最近三樓住戶告知他現在要住頂樓(原本頂樓他
只是拿來堆雜物) 希望我把加壓馬達牽到我自家陽台,想請教各位,他這樣做他是合法的嗎?
歪歪正 wrote:
違建應該是在民國80年前就有的,應該是既有違建(這樣算合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