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推薦台中公寓屋頂防水防漏施工店家

最近幾天的雨
家中的天花板又開始漏水了
家裡是五樓公寓的頂樓,屋齡應該有三四十年了
相鄰的頂樓屋頂人家已經有作防水了
只剩下我們家還沒做
請推薦台中公寓屋頂防水防漏施工店家及施工工法哪一種比較好
跟做鐵皮屋頂比較起來價位哪一種比較貴呢?
謝謝!
2012-11-22 10:29 發佈
以屋頂的防水工法來看,從現今的各種防水工法來說若施作得宜的話,都是會具有一定的成效的。差別就只有差在可使用的年限是多長。

除此之外,在施作屋頂防水工法時還需將一項最致命的因素一併考慮進去,即紫外線的照射對防水層的影響程度為何。因為現今有幾種防水工法本身並不耐紫外線的長期照射,所以會容易造成防水層失效而需每隔幾年就重新施作。

再來針對防水工法那種較好,若以美國針對良好防水工法的要求基本上有四,但以台灣的氣候狀況我想能達到其中之二種已屬非常良好的了:防水且防溼。

一般的防水工法多半是能夠阻擋來自正上方的雨水,但對於溼氣的阻擋這部分卻是相對的偏弱。因為溼氣的滲入途徑並非都是從正上方而來,有時會從兩旁牆壁經由外牆風壓推擠滲入,有時也會從下方往上循壁體的孔隙做毛細管滲透。

所以若能達到既防水也防溼,那麼此防水工法的可使用年限就會相對增加,因為此即表示壁體本身的水密性有提高,所以水氣無法再次滲入。

至於和施作鐵皮屋相比何者費用較高一事,我個人是認為應先撇開價格不談,先討論以現今的法規下是否能夠施作鐵皮屋頂。以下是相關法律提供給你參考:

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一章的第三條的第四項就有說了"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以及第二章第八條也有說明"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簡言之,如果要在頂樓施作鐵皮屋頂的話需有其正當的目的性如是為了防水所需,然後要向當地的主管機關申請這樣。

再來就是即便是獲得鄰居的口頭同意,為免日後有爭議最好還是能簽署書面同意書這樣。其實台灣人是很講人情味的,只要鄰居關係打好,沒有人會去檢舉也就相安無事。怕就是怕在若有人去檢舉會落得隨報隨拆的下場。

以上提供給你做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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