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個問題..樓下鄰居房東委託仲介出租房子.仲介將房子出租給來台灣交換學生的中南美學生樓下這群奧學生不時在夜間將音響開非常大聲,且出入複雜樓上樓下鄰居已不太能忍受, 曾經報過警, 但也不了了之一直想不到什麼方法治這群奧學生..是否有什麼法規改善此種狀況?
之前樓下鄰居有一戶要出租,在招租不久後,有一個口咬檳榔,刺龍刺鳯的台客來按我家門鈴,他很誠懇和非常客氣的口吻,向我打聽樓下出租房子的狀況,我只跟他說一句,前一任房客好像是在屋內燒炭身亡.你再考慮看看吧.他馬上轉頭跟他女友說,好險有先打聽.
我們這棟公寓每戶都是自有自住,只有我們樓下這一戶是出租給別人,我想這些南美洲不知名國家的人根本不在意房子有沒有問題,也不會來打聽, 房東委託給房仲出租條件搞不好是只要租的出去就行這樣還有沒有其他辦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