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發現家中客廳天花板有些微裂痕,
後來進主臥看天花板以及橫樑已經有些龜裂了,
並且床單上也有天花板所掉下來的沙礫等,
最後再到書房看更糟糕,
天花板幾乎4分之3都掉下來了,
衣服阿、化妝台、床單上、地板等等都被破壞了。
看到這樣心理涼了一半,
頓時怒火中燒,
衝上去樓上理論,
沒人,
那我先貼單告知,
等明天施工工人來說。
翌日6/6 特地早點起床等工人來,
誰知一整天工人都沒來施工,
算了,
開始想辦法找人連絡處理,
請警察、找鄰居幫忙、問房仲blablabla,
透過總總管道總算是被我找到了屋主的電話以及房仲業者說要幫我聯繫屋主處理,
最後約在明天也就是6/7下午兩點談。
今天6/7 房仲果然帶著屋主出面後來又聯絡工頭到場,
我們一行人就進屋查看,
我房子真的被破壞的很慘,
已經到達不堪居住的地步了。
我住在裡面已經深怕有生命危險了。
後來我跟工頭要求要把我的天花板補好以及家中全部重新粉刷過一次家裡清理乾淨,
另外我還要求我這段期間無法使用住家的情況,
變成我要到外面居住的費用,
他不接受,
還有書房的天花板要給我加強加厚一點,
不然怕結構已遭破壞,
爾後若遇地震恐怕會更嚴重,
他也不接受,
好吧!
既然這樣你肯幫我修理好就好,
大家以後還是要當鄰居,
我就答應了。
ps我們雙方都沒有簽立文書契約以玆憑據,
還有屋主重頭至尾都沒有表示意見,
我問屋主他一概推給工頭。
我們屋齡大約30-40年左右的5樓舊公寓,
坪數約14呯多,
現在回想起來卻有點後悔。
請問各位先進大大
我現在反悔來得及嗎?
屋主都不出面表示意見一概推給工頭這樣對嗎?
現在可以再要求他負擔我這幾天的居住外面費用以及幫我天花板補強的需求嗎?
當下覺得答應太快了有點後悔,
還有跟工頭協調時他有講一些話我聽的很不舒服,
他說我房子會這樣不是他們施工造成的,
是我們房子本身老舊的問題,
我聽了超不爽,
後來房仲跳出面緩頰說,
不是這樣說啦,
是......什麼的。
我現在想起來真的蠻後悔的。
現在就等他明天說要先來幫我把天花板本身就會脫落的地方先敲下來,
再給他替我修補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