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處隔壁很吵 跟房東反應要他處理
有沒有處理不知道 總之一樣吵
萌生去意 跟他放風聲 探聽聊聊有沒有好聚好散的可能性
雖說我提前解約
但吵也是他房子的缺陷阿他要負責阿
結果他竟表示 他沒辦法 不是他的錯
我要搬可以 押金賠來(賠多少還沒聊)
我開玩笑說那我不依呢
他說他就照法律來囉 問題是他的照法律來是
"換門鎖 把我攆出去(你換門鎖把我東西押住不是增加我滾蛋的難度嗎..無言) 把我東西找個地方堆"
我說他隨意換鎖犯法喔~動我東西更是侵占喔~
他認真的不當一回事 還覺得他可以叫警察來趕我走(告都沒告判都沒判警察要聽你???)
反正隔壁吵是隔壁不甘他的事 他又不能控制隔壁所以跟他一點關係都沒有 也不用負責任
我要解約就是我自己單方面不履行合約
他可以押金全沒收......是這樣的嗎?
隔壁不是他房客是別戶人家
但他都不用管理嗎 房東總有義務吧
我本來是想好聚好散的話押金留幾千意思意思...
如果認真要走法律照他的處理方法他會先犯一堆我全身而退機率很大不是嗎
又
如果他沒腦殘亂來我也要註定賠押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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