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本社區戶數低於40戶以下
所以社區管理委員會位置沒人想要當
很倒楣被選上~~想說既然要做就要有點作為
廠商來評估過~~如果地下室換成led燈管 在燈具不需要更換之下
大約八個月就省下電費及可補回裝設費用
想說把地下室1-2樓換成省電led燈
結果聽到有住戶反應為何要更換!!浪費錢~~
現在人很奇怪 不想承擔責任 但是卻又很喜歡在別人做事的背後抱怨苛責~~
我就氣的跟警衛說:哪一個人不滿意或是不喜歡 我可以立刻把主委位置換他做~~
無給職位置又沒有把錢拿進我口袋~~雞雞歪歪....
大家有啥好辦法 可以堵住哪些可惡人的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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