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在自家大樓工作了大約10多年的清潔員 ,
近日被主委沒有理由的解聘了 ,
但是我住的這一戶有大約5戶每月約500元請她幫忙倒每天的垃圾 ,
一方面自己圖方便 , 一方面也幫一下生活不是很好的人 ,
她也能順便收一些回收變賣的東西 ,
但是該員的感應器因為解聘的關係被收回 ,
主委也交代該清潔員不得在進出大樓 .
主委有這樣的權利嗎 ?
該清潔員已經不是大樓所聘請的清潔員 ,
也沒有犯下什麼錯 , 主委也一直說不出解聘的理由 ,
主委可以限定她日後的進出嗎 ?
因為我住的這一棟的5戶人家還是願意她日後都來幫忙收垃圾 ,
即便她已經在別棟大樓工作 ,
但可以配合她的上班下班時間 , 把垃圾放在自家門口 ,
就像以前一樣 ,
感應器我願意自己花錢COPY給她 ,
但是主委卻交代管理員說她日後就是不得出入 .
主委的權利可以大到這種程度嗎 ?
那這樣為何外送飲料,便當,羊奶...就可以這樣進出 ,
甚至還有建設公司董事長的洗車人員和司機也是自己進出 .
有哪條法規可以限定特定人士進出大樓 ?
我自己花錢COPY感應器 ,
我也要求原本的清潔員日後進出都要向管理員打聲招呼 ,
即便管理員暫時不在 , 也要像一般外送人員一樣等到管理員出現 ,
這樣應該已經夠禮貌了吧 !
dearkyle wrote:
我高度的懷疑您的管委...(恕刪)
感謝樓上的幾位 ,
我家的大樓是一般大樓 ,
管理室一個班一名管理員 ,
車道只有白天上下班有人 , 其他時間就沒人 ,
所以基本上小偷可以自由從車道進出 ,
沒有像一般大樓樓下有超大垃圾桶來收住戶的垃圾 ,
因為從大門走到垃圾車的停靠點大約只要1分鐘 ,
我也不希望有這種措施 ,
因為只是另一種疑似A錢的項目而已 ~
大樓清潔員上班時間是08:00~16:00 ,
而前清潔員因為要多賺住戶幫忙倒垃圾的錢 ,
要另外自己整理紙箱瓶罐自己變賣 ,
所以清潔員的上班時間也很巴結的自動變成04:00~17:00 ,
是的 , 沒有寫錯 , 是 04:00~17:00 ,
而且這幾天下來很明顯的是前清潔員打掃的細心度大勝現任的 ,
大家一定會說為何其他住戶都沒意見 ,
這裡的住戶畢竟都是比較年輕一輩的 ,
大家都是上班下班 , 哪有時間參加制住戶大會 , 哪有時間去管自家大樓的雜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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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