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公寓樓下開始裝潢,並貼有告示表示未來將承租並營業自助餐,
隔天就有人來逐戶拜訪,表示擬將排煙管向上拉到頂樓排放,
想當然每家都反對,理由如下:
1.公寓老舊(30多年),不適合再破壞外牆構造。
2.炒菜油煙向上排,影響上層住戶空氣品質。
小弟當然也當面講清楚,基於以上理由我個人也反對,請考慮別的方法,
負責人也就表示會再回去想辦法,然後就硬塞了個小蛋糕,
結果昨天就發現自助餐趁大家上班時,已經於白天完成施工,
將餐廳排煙管釘死在公寓外牆,大家下班回家後看到都傻眼,
父親找負責人理論,對方一副生米煮成熟飯的樣子,連鳥都不鳥我爸,
還說小弟收了蛋糕,並表示同意(雖然我明明就反對,但小蛋糕收了懊悔也來不及)
因此小弟想請教各位前輩,
遇到這種未經其他住戶同意,擅自於外牆進行施工,
破壞外牆結構並附掛排煙管,又影響外觀,
找他們談又皮皮的,難道遇到這種事只能自認倒楣嗎?
請各位前輩幫忙小弟,
一失足成千古恨,收了蛋糕的我很想做點什麼......
感謝不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