浴室天花板漏水責任判定~請達人幫忙看看

請教各位大大~
我家浴室天花板漏水幾年了
找水電弄了幾次都沒抓到原因
樓上雖然不願意出錢,但也算勉強肯配合施工
每天回家地上都有一小攤
但因工作忙又生了兩個小孩..就沒很積極處理了

最近幾個月突然偶爾水量大增(但有時就照舊)
這是兩天不在家的慘狀~乾濕分離變成濕乾分離
浴室天花板漏水責任判定~請達人幫忙看看
浴室天花板漏水責任判定~請達人幫忙看看
浴室旁邊的廚房跟陽台也被波及...浴室外牆面也壁癌了
浴室天花板漏水責任判定~請達人幫忙看看
浴室天花板漏水責任判定~請達人幫忙看看
浴室天花板漏水責任判定~請達人幫忙看看

觀察過跟下雨沒關係
找了別人推薦的水電再去看過
判斷是樓上浴室的防水層損壞(12年以上的房子了)
地板幾個地方也都有洞,加上浴缸滲水到底部~再流下來我家
浴室天花板漏水責任判定~請達人幫忙看看
浴室天花板漏水責任判定~請達人幫忙看看
浴室天花板漏水責任判定~請達人幫忙看看
浴室天花板漏水責任判定~請達人幫忙看看
浴室天花板漏水責任判定~請達人幫忙看看
修起來要10幾萬(樓上隔成三間小浴室~只有一間有浴缸)
所以跑去找樓上談判
這次希望能徹底的解決(防水層重做)
費用我拿出誠意幫你修你家浴室~我出1/4
結果對方拒絕~說因為是老舊非人為破壞,應該是各出1/2

雙方沒共識就送調節委員會
委員說法條上來講是對方講的(老舊各出1/2)沒錯
但我主張這是對方的錯也是有這樣的判例
請問所謂共用樓板~也包含他家浴室防水層嗎?
他家浴室不是應該算專用區域?
調解失敗的話走法院勝算如何
感謝再感謝




2011-08-05 7:28 發佈
現在我住的房子 & 我爸媽住的房子,也有相同情形(但沒像樓主那麼嚴重)
我們的處理方法~

我爸媽住的,是我們家漏水,流到樓下~
我們的做法是,認賠,花了十幾萬抓漏 & 地板全部重舖也弄了防水的材料

後來,我住的地方,是樓上會漏水~
我們找了樓上的人 & 大樓主委 到現場~
我們是希望樓上能處理,如果不處理也沒關係,也清楚和主委表明
如果這問題樓上不處理,未來我們家影響到樓下,我們也相對的不處理!!
後來,樓上是有心處理了!!也解決問題(因為漏水不嚴重,用矽利康補強就解決了)

如果樓主未來有心要走向法律
別忘了,將家裡的情形以及曾經因為漏水損壞的家俱&家電都要拍照留下證據
即使要各出一半,個人覺得,當然不只那十幾萬的費用,還有你因漏水造成的損失!

參考之~

我家也整過
全部磁磚打掉,防水重做
要降低施工程度的話....水管改明管...地板內的水管放棄..封死不用
基本上全部換磁磚做防水+冷熱水明管...他三間浴室應該10萬左右差不多

但鬧上法院有一點對你有利...它變更結構了
原房屋應該只有兩間浴室....但它變更過....變更原設計
導致樓下漏水.....他是要負責的
在沒變更過原設計的情況下....才有所謂的一人一半....
我家沒有變更設計...漏水漏到樓下....
我花20萬全部整理順便更新.....沒跟樓下要過一毛錢
還出錢幫他粉刷他家裡的油漆
這是我做人的道理..我不想祖宗18代被罵臭~~
但大多數的人..家裡漏水..漏到樓下
都不理不睬....不願出錢修理...因為他家沒事...
這種人我超級看不起...沒擔當....不負責~~~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二條:

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維修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

共同負擔.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若修繕原因可歸責區分所有權人,其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證明樓上地板漏水是因變更設計施工所致,可要求該所有權人負擔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條:

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各該區分所有權人或約定專用部分

之使用人為之,並負擔其費用


樓上住戶浴室地板有洞.防水層損壞.浴缸滲水,其證明並非老舊而致漏水

可依第十條,主張專有部分之區分所有人應盡修繕.管理.維護義務
我家也有過,但是樓上花錢修,起初溝通講到錢就被砲轟,沒關係,請大樓主委出來沒用,請里長沒用,里長建議我們去調解委員會,就去了,然後通知書也到樓上去,應該怕了,所以一直來找我們,但這漏水已經好幾年前就跟他們說過了,都不理會我們,之後知道是他們問題,一直要求看我們能不能幫忙負擔,最後當然不要,他們口氣這麼差,我們也去問過如果去告,他們付出的錢會更多,所以版主可以再可以去溝通看看,如果是他們的問題,你大可不需負擔。

smallpig88 wrote:
我家也有過,但是樓上...(恕刪)


看了大家的遭遇
奇怪為什麼就我家樓上的不怕阿
知道是自己家的浴室問題沒錯
但還是可以一皮天下無難事的樣子
說一人一半不要拉倒
所以我去告他是比較有利的嗎?(相對調解委員會)
版主要看清楚第十二條的說明只是指名樓版管線部份,這不包含防水層磁磚馬桶浴缸壁面管線等私有部份的漏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要簽住戶公約並區分所有權協議才有效用,我記憶是如此,不對請包函.
而RC內的管線維修可能會破壞上下樓的結構所以用共同持有來維護-----這是我想的不一定是正確的.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