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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剛買預售屋的新手..請各位大大幫忙!!(救命)~~

各位看文章的大大們好~
小弟是住新竹的,前兩天去看了預售屋,跟女王很心動,所以就決定買下去了
案名:煙波CASA , 春福建設的
問題來了,當我們付訂金後, 他給了我們一份合約, 有審閱期一個禮拜
但是我跟我家女王不知道要注意甚麼細節.所以特來此向各位大大求救,
請大家告訴小弟我該注意哪些合約內容,因為沒有成屋可以看,我們很擔心阿..
只有樣品屋不夠吧..請有經驗的大大不吝賜教...謝謝各位~
再次感謝..
2011-01-12 14:51 發佈
1.可以換約幾次?(假如中途想買賣能不能換約)
2.貸款金額如果沒貸到的話,建設公司是否會幫忙貸完整
3.如果交屋後~跟實際有差該如何賠償
4.大概就這樣吧 如果你發覺有問題 可以msn yangeden@msn.com
真的很謝謝大大的回答!!!!!
小弟在這跟你說聲謝謝~感謝!!
此建案我也有買,也到了簽約階段,我有私下寄信給你,我們可以一起討論唷...
小弟我也在過年前去看過此建案~看完後也很心動,對小弟來說是可接收的價位,坪數也是夠的,只是是因為是預售屋,所以還在想,小弟不知道預售屋當你買完後,後續還會不會要叫你繳一些其他錢呢??

想說帶爸媽去幫忙看一下,小弟目前喜歡36坪的或40坪的,但40得要買兩個車位,而且方位不一樣價錢也不相同,真難抉擇阿??
其實最主要的是
1、坪數不足應如何找補
2、開工日至建築完成日也就是交屋日,應以日曆天訂約。
3、公設完成應於交屋同時完成,但大多數建設公司都會寫,公設完成不在交屋期限,買方
不得以公設未完成拒絕交屋。
4、貸款如樓上所說,貸款金額不足,建商如何辦理,這一定要清楚寫在合約書上,不要口頭說,切記!
5、換約次數及收費一定要明定,要求建商不得不同意換約,最少要一次更名不收費。
其實還有多細節,那就要看你要不要買這房子,要求太多建商會不賣給你,把你當奧客,
我在建設公司業務部待過20多年,若你有疑問可寫信給我,
li501012@yahoo.com.tw
謝謝 li501012大大的解說~若有問題一定會請教你的~

謝謝
第一步很簡單
先去找預售屋定型化契約範本
一條一條對, 看那裡不一樣, 再和廠商談

通常像對 建商的罰款都會被修改
另外要注意交屋的時間, 建商都會改為取得建照後幾週內.. etc
簽約當天會換另外一本契約書
內容可能部份會跟你手上那本不一樣
例如增加二次施工相關條文
1.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時,要訂明如有一屋二賣,要賠償房價三倍之罰款以約束建商投機之行為
2.查看建照是否屬實或逾期,可由建照中得知地號至地政事務所申請土地謄本,可知地目及該地是否為禁建區,及土地所有權為何人,起造人為何人。
3.訂立契約時,要查看起造人與土地所有權人是否為同一人,如否,則須訂立二個契約,一是與起造人(建商)訂立預售屋買賣契約。一是與土地所有權人訂立土地買賣契約,如此方有保障。如能要求建商將起造人變更為自己(買受人)更有保障,蓋因起造人係原始取得該屋之所有權。
4.訂立契約時要訂明房屋交付前不可使用,否則予以解約或罰款。
5.訂明買賣契約之坪數與保存登記之坪數不符時,要減少價金或可解除契約,建商並負損害賠償。
6.建材須明確指定何廠牌,不要有同級品之名稱,以杜爭議。
7.貸款之成數及銀行金融單位之對象要清楚明白。
8.訂明如金融機關未達約定貸款之成數,可主張解除契約退回已繳價金或延長繳款期限。
9.一般建商辦理貸款係在房屋辦理保存登記之後,但建商經常會要求購屋者簽與貸款同額之本票存放於建商處,買方可拒絕之。但建商仍會千方百計要求簽發上述之本票,買方若簽發時,必需要記明受款人即建商之全名,並註明「禁止背書及轉讓」。
10.(1)訂約時宜約定貸款之利息自交屋之日起由買方負擔。
(2)地價稅、房屋稅以交屋日按買賣雙方比例分擔。
(3)土地增值稅由建商即賣方負責。
11.如無法如期繳交房屋價款,宜在契約中,明定解約時之處理方法,沒收之價金以房地總價款百分之二十為上限。
12.建造工程中發現有瑕疵時,宜照相取證,並以存證信函催告建商改善以為日後之瑕疵抗辯。
13.保存好預售屋之廣告,因依消保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可主張廣告內容為契約之一部份。
14.購買預售屋時不必附印鑑證明書及蓋印鑑章(賣不動產才需),因此印鑑章不可隨便存放於建商或代書,以防被盜用。
15.交屋時要留部分尾款,以防房屋有瑕疵時,可主張修繕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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