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主要是「基本馬力費」吃掉大部分的電費!大樓公共用電計費方式跟住家不同,是採「契約容量」計費方式,除了流動電費之外,依所申請的容量(馬力數)每個月要繳固定的基本費,「契約容量」的大小除了電梯之外照明、進排氣抽風機、消防設備等都要計算在內,尤其消防泵浦馬力數都非常大,平常雖然都沒使用可是還是要將容量計算在內!管委會可到電力公司查詢公共用電的「經常用電容量」,這個數字一定比所申請的契約容量小很多,然後申請減低契約容量,這樣基本馬力費就會減輕很多,不過也不能减低到不夠用,當經常用電容量超過契約容量時超過的部分可是會罰錢的!申請契約容量依馬力數要繳一筆可觀的申請費用,減低馬力數時卻不會退還,當馬力不夠使用申請追加時還是要照規定再繳一次馬力申請費,反正台電獨家事業是包贏的!契約容量申請時雖然要繳馬力費,每月也須繳馬力基本費,不過流動電費比較便宜,每度約為家庭用電的一半,所以公共區域節約用電所省下的電費並不顯著,反而好好調整適當的「契約容量」可以省得更多。個人當過幾次管委會主委所以對公共用電還有些了解,以上僅供參考。
樓上的好像沒聽進去咧 ...重點是 "契約容量" 帶來的基本電費,並不是電梯本身真的有多耗電。另外補充一點,污水處理設備也是強力吃電機,其次是 24hr 開啟的地下室照明。若有機會,應多利用夜間離峰電價,可是那時候大家都睡了 如果公用電費很誇張的高,另一個可能是當初建商申請的契約容量過低。台電對破錶罰很兇的,超約 10% 以內按基本電費兩倍計收,10% 以上三倍,夠搶錢吧!順便注意一下功率因數是否過低,不過一般新大樓都會設自動功因調整器。大樓公共電費並不是很容易搞定的東西 ...
個人遇到新社區都是建商太過守法申請過高容量導致公共電費超高,以現住大樓為例當初申請60kW,將機電技師所設計的公用設備所有加起來也差不多需要這麼多,可是所有設備並不會同時啟動,所以並不必要這麼高備載容量。到電力公司查詢經常容量也才13kW,承辦人員建議降為15kW就可以了,60-15=45......以現在夏月電費每kw239.4元計算一個月可省下1萬元基本電費!大樓比公寓居住品質好上太多,可是相對的必須付出較高代價,公共電費就是其中一項,以現住大樓只有14戶來說,公共電費從初期每兩個月每戶分攤2~3000元,經調整契約容量、合理照明等方向努力之後,現在每次每戶還是必須分攤1000多元.....為了維持必要的公共服務水準這也是必要的開銷。除了電費之外,水費費率結構(主要是水表口徑基本費)也是非常不合理,似乎專欺負新大樓用戶,只是金額不是很高不受到注意而已.......
tekken wrote:我怎覺得公寓比大樓住...(恕刪) 呵呵~~您說的是大樓住戶較多,而公寓較單純.....其實也未必啦,個人住過公寓也遇過不是很單純的鄰居.....乎朋引伴打麻將的有之.....開公司當營業場所的也遇過....現住的大樓雙拼7樓也才14戶,住戶間感情並不會比以前公寓差,公寓、大樓差別最大的大概就是電梯了,若住公寓5樓家裡有嬰幼兒或行動不便老人上下樓就很不方便了,採買回來大包小包還要走樓梯扛上去真是件苦差事,大樓通常都有地下停車場,不管住哪一樓搭電梯直通停車場,大人、小孩可從容上車準備好再開出去,管他外面颳風下雨.....個人常說住家若沒直通地下停車場,生活品質至少降低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