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儘量以客觀的方式講述情況,希望能得到解答,
如果小弟有責任也不會規避,
事情從幾年前買了一戶小套房開始說起,
小弟家幾年前買了一棟舊大廈的小套房,
搬進來沒多久後,樓下說有漏水,認為是我們的廚房管線破裂,
並且不斷要我們敲開牆壁及地板察看,
此事爭議了一段時間(因為小套房也很少開伙,所以我們不大認為是廚房漏水)
但是樓下屢次上來說希望一定要把地板及牆壁敲開來看,
小弟自己去找水電工,才發現跟廚房根本沒有關係,是陽台的暗管破裂,
因此小弟花了幾萬塊將破裂的暗管及周邊全部換成明管,才將事情解決,
幾年後樓下又說漏水,這次說是我們浴室一帶,因為小弟家設計及結構都沒有變,
小弟因為記得如果因為年久失修,我們的地板,也就是他們的天花板管線破裂的修繕費用,
應該是樓上樓下平分,才跟對方提,對方也『答應會均分敲開地板後的修繕費用』,
想不到花了一萬多塊動工好後,樓下不漏了,樓下竟然說不是他們的責任,
真的要均分要連他們重新裝潢木板天花板的費用也加起來才肯均分...
另外在我下去看過他們家後才驚覺一件事,
為什麼我家浴室的樓下不是浴室,
對方說他們買房子搬進來後就是這樣,是建商幫他們把浴室和管線都移走的,
但是小弟找出幾十年前房子的設計結構,並且也與對方的結構圖比對,
發現雙方的設計結構圖一樣,他們家的設計結構圖並不是現在的情況,
原來他們把兩戶買下後打通(大房子和小套房)
雖然對方強調是建商幫他們打通的,但是小弟要求提出證明他們卻無法提出,
只說他們當初忘了叫建商改設計圖,還提及其他住戶也一樣。
又過了幾個月,對方又說他們另外一處漏水,又要我們把他們懷疑的地方地板敲開來看,
不是說小弟想逃避責任,要不就不會前兩次都自己解決,
但是小弟想知道幾點,
1.樓下整個建築就是兩戶(大房子和小套房)打通,但是沒有辦法提供任何是建商幫
他們打通的證明,所以他們也不知道管線怎麼走。
2.對小弟而言,既使是我們的管線漏水,當年也不是我們要他移來移去,應該是樓下為了變更設計而移走原先的管
線,現在要小弟找出漏水的管線在哪。
3.樓下之前多次懷疑是某部分有管線漏要我們敲開來看,但是事後證明根本不是該地
方,這次如果要是聽他的話敲開來後又不是該處漏水怎麼辦?
4.樓下說如果修繕費用要均分,他們木板天花板的裝潢的費用也要一併均分,小弟的認知是修繕費用均分,重新裝潢的費用也要均分嗎?
誠懇的請教有經驗的各位,小弟的四個問題該怎麼處理呢?
我認為應該是漏水的部分修繕費用兩方均攤,修繕完畢各自的後續裝修回復費用各自承擔!這樣應該是比較合理的!我建議版大在雙方達成修繕共識施工前先簽訂協議書,白紙黑字寫下來修繕費如何均攤、後續各自的重新裝修如何處理!這樣比較不會有紛爭~
另外提醒,我記得好像是有規定如果住樓上的不願意讓樓下施工抓漏,好像依據那個什麼社區大樓管理條約的,樓下住戶可以向相關單位申請強制執行!(這是我在電視上曾看過的案例,但詳細內容不是記得很清楚,請自行再查證)
PS:剛剛Google了一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漏水"有很多資訊可以提供你參考!我就不再詳細說明了~
大意就是說:
1.如果漏水發生在雙方共有的樓板且管路為共有的,修繕費就是一分一半!
2.如果可區分責任歸屬(如重新裝修、變更管路設計...)所有修繕費用由責任承擔者負擔。
3.如果樓下上你家敲敲打打又找不到漏水處,既然在你家沒找到漏水的地方,當然要由樓下負責幫你把房子修好!(如果找到漏水處,又發現跟你沒關係非共用部分的管路,而是樓下的責任他也必須幫你負責修繕被敲打的裝修)
這篇提供你參考~
http://blog.yam.com/tmmap/article/5739081
duke wrote:
我記得曾看過相關報導...(恕刪)
1.如果漏水發生在雙方共有的樓板且管路為共有的,修繕費就是一分一半!
通常在樓地板中,管路大多都不是共有的,共有的都在共同管道間,所以舊公寓如有漏水絕大部分都是樓上漏到樓下,因為水往下流,但有特例
2.如果可區分責任歸屬(如重新裝修、變更管路設計...)所有修繕費用由責任承擔者負擔。
所謂的變更管路設計指的是因為變更管路而導致漏水,現在漏水的並不是他們變更的管路,而是你家的管路,所以意思表示不同
3.如果樓下上你家敲敲打打又找不到漏水處,既然在你家沒找到漏水的地方,當然要由樓下負責幫你把房子修好!(如果找到漏水處,又發現跟你沒關係非共用部分的管路,而是樓下的責任他也必須幫你負責修繕被敲打的裝修)
漏水不好找,有的時候看到潮濕或滴水的地方,並不一定是管線破洞的位置,因為水泥有毛細現象,所以水一定會亂滲,但是你可以拒絕對方不確定漏水原因時,對你的住家進行修繕,請求鑑定後再一並修理,當然對方無法舉證你家漏水,那他必須要負擔已破壞的部分
1.樓下整個建築就是兩戶(大房子和小套房)打通,但是沒有辦法提供任何是建商幫
他們打通的證明,所以他們也不知道管線怎麼走。
他是你樓下的住戶,那他家的管線不管怎麼移,因為管線在腳下,所以與你無關,除非他家漏到他的樓下,他樓下就有機會舉證是裝潢導致(不過這通常是剛裝潢完會出現)
2.對小弟而言,既使是我們的管線漏水,當年也不是我們要他移來移去,應該是樓下為了變更設計而移走原先的管 線,現在要小弟找出漏水的管線在哪。
我看不太懂,他家為什麼可以移你家的管線,給你一個概念,如果漏水是持續不停的,那你可以將頂樓你家的出水管線關掉(水表旁邊),然後把你家所有的水龍頭都打開,將水都放光,等待一天以上,再看看他家是否漏水。
如果他家是間段性的漏水或潮溼,你可以一間一間的排水孔測試看看,輪流保持不排水,大致就可以確定漏水的是那根管子。不要隨意敲敲打打
3.樓下之前多次懷疑是某部分有管線漏要我們敲開來看,但是事後證明根本不是該地
方,這次如果要是聽他的話敲開來後又不是該處漏水怎麼辦?
在你允許的情況下,請他自己找人來敲,並要求回復原狀,不過如果你家的管線已經超過15年以上,建議就乾脆一次痛到底,把所有的冷熱水管、排水管都換新,他就沒有話講,如果他要上法院要求賠償,你也可以請求非故意且已進行修繕,而減少賠償比例
4.樓下說如果修繕費用要均分,他們木板天花板的裝潢的費用也要一併均分,小弟的認知是修繕費用均分,重新裝潢的費用也要均分嗎?
如果你認為是你家漏水,樓下要跟你平分修繕費請趕快答應,因為修繕費指的是你家修復漏水的費用,而他家天花板則可以向你請求折舊後的賠償費。
我家之前是樓上漏到我家,因為是由頭上角落漏水,樓上的一直不認是他家漏水,所以先去調解會(但是沒有法律效力),他不理我也沒轍,之後告上法院,法院會依狀況是否要求鑑定,因為鑑定費至少七萬起跳,所以法官會看你們雙方所要求賠償的費用是否值得花七萬鑑定,如不到值得鑑定的狀況,法官會依雙方提出的證據,按法官心證要求漏水方賠償,我本來是要求賠償十萬左右,法官要求鑑定,我代墊鑑定費,後來鑑定結果有附上維修金額,比我請求的還高,再加上鑑定費,他到最後法院判定賠償26萬。
這是因為我是樓下,所以我只要善盡舉證義務,定期拍照錄影,還有按照標準程序進行求償,而你是樓上,我能幫你的是,你要將他到你家開挖的狀況,拍照存證,再加上維修費用收據,這樣如果到最後是你家漏水,那你可以請求與有損失而減少賠償,那如果不是你家漏水,那就沒有賠償修繕的問題。
另外,如有請律師,律師費是要自己負擔的喔,不可以向對方請求一並負擔,而精神賠償的證明太困難,你要證明你,因為他到你家修繕而導致你長期精神受損且無法治癒,還要醫生證明。而他是樓下,感覺起來,真的要說到精神賠償,因為是樓下請求吧。至於請假造成的損失,也是受害一方的請求,而漏水方是盡維修義務所以不得請求工作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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