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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獎勵停車位疑問,懇請達人解惑

大家好

小弟近日買了大樓建案的一戶+車位
合約書上面記載的車位是勾選在"獎勵停車位"上面
當時有詢問跟法定停車位的使用差異
小姐的回答有點含糊,就說有管理員管理,所以也不會讓一般民眾進來停
但是隨著帝寶的獎勵車位問題被媒體報導
我也開始有更大的疑問了
有先在01以及網路做功課,但有些疑點煩請達人指點

1.據了解朋友所說,帝寶的獎勵車位並沒有被販售,因為獎勵車位屬於公共空間不可販賣給私人擁有,
但是我的建商卻有賣獎勵車位
請問獎勵車位是可以被販賣的嗎?

2.有人說獎勵車位有獨立產權可獨立買賣比較好,但是有誰希望下班回家看到別人的車停在自己車位呢?
請問是否有過來人經驗,會不會有糾紛或者如何避免

目前心中的疑惑可歸納為以上兩點,若還有疑問會再補上,拜託01神人解答囉
PS:現階段尚未交屋,所以我還有空間可以交涉,希望在交屋之前把問題釐清
2009-11-25 16:47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獎勵 疑問
獎勵停車部分獨立產權,可以外賣(賣給外面的住戶,不限於這個社區)
法定停車部分產權附在房子的公社中,買賣限於這個社區
這是最大的差別,
其他的權利義務都一樣。

希望這樣答覆你可以滿意
獎勵停車位是政府為了鼓勵建商多興建提供給公共用戶的停車位,只要建商增設獎勵停車位,就能夠獲得容積獎勵,增加建商可蓋的樓板面積,重點是獎勵停車位可以有獨立產權,更因為它的性質是給公共使用,所以可以販售給大樓房屋購買戶以外的人,而大樓購買戶同樣也能夠購買獎勵停車位,因為大樓住戶也是屬於公眾的一份子,而大樓土地的共同持份者(住戶)享有優先購買權,所以價值比法定停車位高。
Yweiwei wrote:
大家好小弟近日買了大...(恕刪)

其實獎勵停車位買賣的認定,目前各縣市執行方式不同
據我所知台北市獎勵停車位是可以賣給非社區住戶的,有單獨產權可移轉
台中市的獎勵停車位是不能賣給非社區住戶,有單獨產權但只能賣給社區住戶
至於所謂提供一般大眾使用,其實已經涵蓋社區住戶
依以往政府單位的解釋,獎勵停車位由所有權人專用也是符合規定的,台北市議會答詢時市政府也說獎勵停車位並無強制規定必須開放供公共停車。
感謝以上各位大大的解說
所以目前的解答是

1.獎勵車位是可以被販售給私人擁有的

對於第2點我仍有些疑問
雖然大家都說以現行法令的規定,所有權人也是公眾之一可以使用
但是如果所有人將車子開出去之後是否就必須開放出來給大家停呢

產權的部分
目前建商的回覆跟XSHADOW大所說的類似
也就是可以分開轉賣給同社區住戶

再請問各位大大
有人有請建商白紙黑字加註過什麼嗎??
目前看各位的答案似乎都還是偏向有利
但還是有聽到過有糾紛的事情發生

各位會怎麼要求建商呢??

謝謝


Yweiwei wrote:
.....但是如果所有人將車子開出去之後是否就必須開放出來給大家停呢....

沒這回事.....即使去政府蓋的公共停車場停車也要遵守該停車場的種種規定,難道可以隨意進出?重點應該是社區管理狀況,若是管理不善連法定停車位都有可能被佔用......

所有權已經分散的獎勵停車位還沒看過哪個社區開放讓人任意停車的,帝寶是將獎勵停車位獨立在一區,有獨立車道出入口,所以具備對外開放「可操作性」,商業大樓獎停對外開放收費停車是比較常見,但停車位產權大都集中於某一公司。
Yweiwei wrote:
感謝以上各位大大的解...(恕刪)

停獎部分還是私人產權並非公共產權,所以並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佔用。
jack0105 wrote:
停獎部分還是私人產權...(恕刪)


帝寶的例子和一般社區大廈有些許不同, 通常大廈的車位本身都已經不足, 幾乎也都販售給社區住戶, 所以兩種車位倒是沒有特別使用上的不同, 不過獎勵車位產權獨立好像是真的.
獎勵車位產權分兩種,一種為獨立產權,不限定賣給誰,不過這種常引起爭議
後來建商的獎勵車位產權已經跟你的房子綁在一起了,所以跟著一起賣囉,這樣就不會有上述的困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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