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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地區大豐有線電視公司與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違法結合各罰200萬元~終於~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98年7月8日第922次委員會議決議,大豐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豐有線電視公司)與台灣數位寬頻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原海山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數有線電視公司)在臺北縣板橋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透過共同之轉投資公司經常共同經營有線電視數位視訊訊號之壓縮、傳送及解碼,並共用商標及其他共同經營客服業務之行為,合致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項第4款規定之結合型態,依同法第11條第1項第2款規定,應事前申報,且無同法第11條之1除外規定之適用,卻未於事前向本會提出事業結合申報,違反同法第11條第1項規定,爰命渠等應自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3個月內,為必要之改正行為,並分別各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公平交易委員會表示,大豐及台數有線電視公司為「臺北縣板橋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僅有之2家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爲推行有線廣播電視數位化,大豐及台數2家有線電視公司透過共同及相同持股比例之轉投資公司-大無畏寬頻股份有限公司,負責該2公司有線電視數位視訊服務所必須之數位機房及頭端設備之建置及維護,與數位視訊訊號之壓縮、傳送及解碼等業務。由於大豐及台數2家有線電視公司共用數位頭端及數位服務相關系統,致使2家公司之數位頻道節目(含付費頻道)幾近相同,將無法以頻道節目之差異性互為競爭,影響相關市場之競爭機能。
  公平交易委員會並表示,大豐及台數有線電視公司各自之服務據點,均懸掛「大無畏寬頻」招牌及使用大豐有線電視公司之商標,其外觀業使大豐及台數有線電視公司失去各自之主體性,致消費者無法進行辨識,且於廣告單列有競爭者之公司名稱及商標,顯逾越競爭同業間往來之常態。另該2公司共設服務據點,客服業務於實際運作係經常共同經營,使渠等服務品質更趨一致。該2公司上開共同經營行為,導致彼此經營行為一體性,而使市場存有互不競爭情形,從而喪失彼此追求經濟利益之獨立性,導致市場競爭效益之減損。
  公平交易委員會最後表示,大豐及台數2家有線電視公司經常共同經營之行為,核已違反公平交易法第11條第1項規定,爰依同法第13條第1項、第40條第1項之規定命渠等改正前述違法行為,並分別各處新臺幣200萬元罰鍰。

真是大快人心~希望有朝一日我們可以跟台北市或是中永和地區的居民一樣不用在裝機上盒
2009-07-15 23:33 發佈
唉.....
板橋人很可憐,第四台沒得選就算了~
服務又爛!每次蓋台都讓我一肚子火....
地球的最後一滴水, 將會是人類的眼淚。

那200萬不痛不養啦,他搞那機上盒

就搞死人了獲利遠超過這200萬,2000萬才可能有警惕,

機上盒那東西真的是 佔位、還要搞個2支遙控器、家裡分接還要在買機上盒 = 爽了廠商 苦了住戶。
所以所謂的"數位化" ......根本是為了鎖分接並不是為了提升畫質... , 要嘛 板橋的民意代表都有問題 或者就是住板橋的都是XX..... 不然這種強制數位化只是為了鎖分接的行為難道都沒人去跟民意代表哭夭過? 配的STB轉台暴慢又會當機..真是汙辱了"數位化"


現在買台TV-BOX把電腦螢幕當電視看的有多少 ? 板橋人大部分都沒在用TV-BOX ? . 數位化後這些東西都變垃圾
板橋的數位化後
畫質有變好嗎
用液晶螢幕看第四台畫質一樣爆爛
沒錯呀!
鎖分接,美其名數位化,其實畫質根本沒變。
鎖分接,讓我想錄影都沒法錄影。
而且全台灣只有他這樣,板橋土城使用者真倒楣,只有他一家連選擇都沒得選擇。

  罰得好。

  不過大豐電的壟斷其實讓它是個不錯的投資標的,只可憐了板橋的居民了...
罰的好!!!
我現在都直接用Cable接電視看,因為根本畫質一樣......

真希望有其他業者進來板橋,好想看HD畫質的頻道啊........
他們都結合了= =

這樣罰不痛不癢

虧板橋是新北市首都

罰的好
還要在罰
什麼數位機上盒
爛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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