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間無公寓電梯,雙拼一共五樓十戶
如果每戶都同意加裝電梯,電梯孔開在屋內,連接樓梯間的地方,費用分攤跟補償可以談的籠
不打梁柱,使用無機房電梯
如果我要合法使用,可以去申請建築變更跟電梯使用執照嗎?
總費用大約會多少?
                                    
            老爺爺 wrote:
就算可以另外修改加裝...(恕刪)
因為看了住家電梯6人載重450kg電梯的價格,一層樓約20上下萬,如果停四層樓不過100萬,而且是無機房電梯(也不是液壓式)
八戶分一分也沒多少錢,所以想看看有沒有可能
es_mato wrote:
要申請的是新建,改建...(恕刪)
我可以做這樣的結論嗎
我不是要拆除不是重建也不是改建,我只要要增加升降路,可以申請雜項執照
這個執照只是讓你可以動工,動工完後要有使用執照
要有使用執照必須經由您說的建築結構消防機電技師等簽證,並且要沒有違建才能拿到使用執照
這個使用執照包括建物與電梯的使用執照
如您所說,建物使用執照只用來申請水電瓦斯等,但老舊公寓本來就已經有水電瓦斯,所以這個建物執照是多餘的,重點是那個電梯使用執照
如果程序是這樣的話,但是另一個問題是老公寓拉皮也要走一樣的流程嗎,拉皮完後需要申請建物使用執照,一樣要用所有新法規來檢討,那肯定檢討不過了,光消防就過不了,老舊公寓哪來的消防設施,當然如您所說這個使用執照實際上是沒有意義的,但他是一個合法的程序,沒有這個程序這個拉皮後的建築一樣不合法
所以如果有違建的話,連拉皮大概都做不了
另外5樓公寓應該都超過現行的容積率吧,以我家為例基地100坪雙拼公寓,權狀上一層70多坪,舊公寓了不起樓梯間就是公設了,也就是建蔽率大概70%比現行法律60%要高,另外五樓總建坪有350坪,也就是容積率350%也比現行240%多很多,其實我很好奇為何明明有建蔽率限制但是台北市那麼多建築物蓋滿整個基地,就算是很多新的建案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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