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棟房子同時委託給兩家仲介,然後A仲介先收了斡旋金
1.B仲介可在A仲介斡旋這段時間內收斡旋金嗎??
2.假設若可以的話,B仲介買方若出較高於底價價格,A仲介買方經斡旋也達到底價
這時是以斡旋時間先後還是價高者得呢??
因為這是假設性問題,還沒發生但又怕真有這麼剛好的事,所以想請教一下
版上專業的大大們~懇請解答,謝謝你們了~
kim0212 wrote:
若一棟房子同時委託給兩家仲介,然後A仲介先收了斡旋金
1.B仲介可在A仲介斡旋這段時間內收斡旋金嗎??
2.假設若可以的話,B仲介買方若出較高於底價價格,A仲介買方經斡旋也達到底價
這時是以斡旋時間先後還是價高者得呢??
因為這是假設性問題,還沒發生但又怕真有這麼剛好的事,所以想請教一下
版上專業的大大們~懇請解答,謝謝你們了~
1.可﹝前提是,尚未收訂,也就是尚未同意賣給A﹞
2.既然是委託給兩間仲介,也就是一般委託,就算斡旋金額達約定的底價,屋主在未收訂之前,仍有選擇權利,
可以賣也可以不賣,所以以樓主的這個例子,在還沒收訂之前,屋主是可以決定賣給B的。
ps:這是因為是一般委託,若是專任委託,若是斡旋金額已經達到屋主委託的底價,仲介端是可以直接將他轉訂的。
也就是專任約的話,屋主不必在斡旋單上簽名,這案件即視同收訂成交了。
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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