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1866 wrote:那台車的車主算...(恕刪) 車主不能因此避開責任的!因為小弟看過類似案件!(不過被傷一方比較嚴重.....死亡)車主還是負起要其它責任的!(此事件中民事不及賠付是由車主賠付的!)不過也弄真久........!!!
catfox wrote:車主不能因此避開責任...(恕刪) 嗯= =我記得 好像是視為共犯吧?忘記了....很久沒翻那方面的條文不過車主有責任是確定的如果進入法律程序 可要求車主供出其他人不知道大大可有請律師 或是去法律諮詢其實這件還沒完結 請大家繼續追苦主大大如果遇到問題 還請別客氣 跟大家討論看看
大大你一定要告他....太超過,雖然官司時間會有點久要堅持住丫....我也是夜騎的,不過我是住嘉義的.....說真的我們蘭潭晚上的治安也是不太好...單操一人騎車真的會怕..我在想不是有很多警察自己也在騎車不是嗎....大家的痛應該都了吧?...幫忙阿..地方治安靠你們了...
有人就是會心理不平衡。看別人規規矩矩做事,就認為別人裝清高、假學道。即使我們都不做任何事情,還是會被看不順眼。但低調一點總是比較好,不要被找到砸。在道路上行車時,超個車有時候也會被認為是惡意嗆聲。總之落單時,行車還是要低調一點,不要搶快。盡量不要裝得太酷太帥(天生麗質變成罪,這是甚麼世界?!)發生小摩擦時,要趕快道歉致意,免得別人誤會。有時候想想,守規矩的人,總是最沒保障。胡作非為的人反而自由自在,不要擔心東害怕西的。有時候,自己又沒能力爭取,司法系統也難還公道時。是不是要交由大自然來審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