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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騎結束] 6/21(日)三芝-->淡金公路吃喝團part2

bbeenn wrote:
那............(恕刪)


怎麼大家答非所問!!!
感謝這位仁兄來指正我們夥伴不太合宜的行為,也讓我們有反省自惕的機會。

至於我們內部這時再去討論是誰犯下的,已經於事無補;
更應謹記在心的是,當穿車衣出門時,一己的行為就代表整個車隊的行為,一人犯錯就是整個車隊犯錯;
所以,所作所為最好謹言慎行,大家也多互相提醒,盡量杜絕這樣的情況再發生。
人生的目標在前方,而不是頻回顧;做該做的事,過想過的生活;享受當下的酸甜苦辣,這才是真人生!
還好不是我


回程時我跟阿賓坐在車廂的地上

後來我在中正紀念堂改搭往南勢角的

赫然發現跑馬燈說不能坐在地上


那該怎麼辦?

帶單車坐捷運是為了服務大部分的無法4+2的人

在回程時經過了騎乘也應該疲憊不堪

捷運竟然不給坐?

我想

法令是人訂的

我們應該遵守

但是是否能更有彈性?

若是今天坐在椅子上的是帶單車的老先生老太太是否可以有例外呢?


老實說
我是南台北最不守規矩的人
騎車時若沒車一定闖紅燈
抽煙會亂丟煙蒂

以上個人會自行負責
所以正義魔人勿來筆戰

離題了

所謂不知者應有被告知之權利

團長跟大家都會互相提醒
那位HH兄的意見我們收到


也希望捷運局能更人性

Joeyboy wrote:
還好不是我回程時我跟...(恕刪)


支持JB...


HH提到 "在公館上車...(恕刪)...到台北車站..." 基本上就已經排除掉在永福橋集合的人了
紅鞋兵團 沒經過公館-台北車站
飛利浦 說不是 我也相信

我不是在跳舞就是在前往跳舞的旅途中
貓薄荷187 wrote:
支持JB...HH提...(恕刪)


自刪~~整個很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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