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前幾天吃完東西後..就感覺胸口會痛..吞口水也會痛..
所以我就趕快載她到大醫院掛急診了..
一開始照胸部X光..檢查喉嚨..都沒有發現有什麼東西..
所以醫生就說要照胃鏡..請我們先去觀察室休息..
但早上9點多就一直等..一開始是說..因為8點多時有吃東西..最好要等4-5個小時..
等胃空了..再照胃鏡比較安全..以免把未消化的食物吐出來..
但等到下午..2點多時..再去問時..就說要等檢查完預約的病人..或有空檔時才有辦法幫我們照..
結果一等..就是到6點多了..我媽就一直不舒服到那時候..最後照胃鏡後才把二公分的骨頭拿出來..
因此..我想請問一下..是每家醫院照胃鏡都是要等這麼久嗎??
還是這只是特例呢?我覺得這樣的急診好像沒有什麼意義呢?
不過急診真的不是這樣子用的!!
既然是急診,當然事情況危及的優先處理
可以慢慢來的當來就排隊啦!!
不是你掛了急診,處理順序就會比較靠前
而且剛吃完東西真的不能照胃鏡,
下午排隊就是上述的情況了,沒有生命危險
當然就無法插隊了,不是嗎?
yusam899 wrote:
只是若有個骨頭卡在我的食道裡,而要等這麼久..
...(恕刪)
這時候醫急診師應該會比較快處理~不過急診室本來就有檢傷分類制度~
醫師會有專業判斷~~
檢傷分類的等級目前在醫院內分為四級;
第一級:
生命徵象不穩定,有立即之生命危險須立即處理。
第二級:
生命徵象不穩定,嚴重疾病或外傷,有生命危險,暫不危及生命,須在二十分鐘內儘快處理。
第三級:
生命徵象穩定,但病情有可能惡化有急診之必要,須在六十分鐘內予以處理。
第四級:
生命之徵象穩定短時間內,病情惡化的機會不大,可延後處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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