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燈會有使用非對空的雷射如台中的時空蟲洞桃園的什麼忘了來達成璀璨炫爛的效果但小弟覺得這實在是不應該的因為這些可能會直接照射人眼的雷射應該雷射等級早就超過Class 2了吧手機的感光元件都燒毀了人眼怎麼可能無害主要傷害在於對黃斑部的灼傷產生暫時或永久的視野缺損特別是小小孩們會因為好奇而注視發光源但又無法跟父母表達眼前黑黑的而延誤治療不曉得各位怎麼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