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已辦妥身心障礙停車證,有疑問想請教有經驗大大,我住桃園。 當車輛停放在路邊一般停車格時,如車輛沒放上身障停車證,那他按一般方式開單給我,那我要如何繳費才能享有優惠? 另車停中壢運動中心室內停車場,也是停一般車位,又要如何繳費才能享有優惠?
路邊停車要是,收費員沒注意到窗戶上的停車證,你可以在停車單上面有寫服務的地址,開車過去給它們停車單跟停車證,還要附上你的殘障手冊工作人員就會把它銷單,至於中壢運動中心室內停車場,你可以先停好車去那邊的服務區問一下就知道了,通常都是當你要開車出去的時候,先停在服務區附近,拿你的磁卡跟停車證還有殘障手冊工作人員就會扣除你不用付款的費用
我們高雄這邊是收費員會用電腦直接看了。有時候我忘了放上殘障停車證,他們也是會開半價單但有時候收費員會照開,我也就默默去繳。基本上,我是不會再去做後續處理。因為這個社會已經對我們殘障人士很好了。昨天我去高雄榮總,若沒有殘障停車格就根本沒位置。而且通常殘障停車格的位置都是最好的地點。不用走太遠。後來出來繳費時才看到榮民與殘障人士可以停四小時免費。我才由人工出入口出去。否則,我應該沒看到還是繳一繳就算了。因為怎麼算,我們都比一般人繳得卻擁有最好的位置。這樣我已經很滿足了。
senned wrote:提醒一下法律上,當身(恕刪) [+1 ]非常正確的提醒。另外,正確名稱是「身障證明」與「身障XX」,不是「殘障XX」與「殘障手冊」,這個名稱已經改了十年了⋯⋯請大家能尊重,改個口。謝謝!
torvalds11 wrote:那如果停室內的公有停(恕刪) 對!類似這樣的問題,我也發生過⋯⋯有的會嚴格執行,有的會通融⋯⋯像台南市文化中心的停車場、日月潭的停車廠⋯⋯這兩個停車場就蠻硬的,一般而言大部分的都能體諒與通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