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隔離『武漢肺炎可能者』的作法,值得借鏡
台灣新聞到2020/02/07截止,至少有三位被指定要居家隔離的台灣人,在台灣被抓到趴趴走,很該重罰。越南這方面做得比較好,有可能性的通通直接請去政府規劃的隔離區14天,沒事才能放出來,他們不相信人民居家隔離會做得好。
這是對的,全體人民的生命福祉,本來就不應該放在幾個個體的自我紀律上,那些會趴趴走,去宴客,到超商買東西,去公共餐廳吃飯,甚至抱怨我國的隔離環境差,太無聊的人,根本就是自私無極限,沒有考慮到萬一成為疫情缺口,感染了家人,社區,成為禍首之後該如何自處?自殺嗎?無濟於事,很多人已經被你傳染了,還有可能因為你而死。重罰嗎?要,警惕其他人不犯,個人建議是如果沒有辦法做到像是越南這樣的強制隔離,還是讓人民自主管理的話,那就是居家隔離期間如被抓到外出,罰100萬加上公共危險罪的刑事責任。這真的一點也不過份,的確是公共危險罪,跟喝酒開車在美國是二級謀殺罪一樣的。
完整圖文:
https://joe2001.pixnet.net/blog/post/68699297
翻譯自VNEXPRESS
84865426 wrote:
不就有那247人中的(恕刪)
用用腦不要被矇騙了,那根本就是"假消息"!
回到台灣的台商,在台灣隔離還能用"中國電信"發簡訊嗎??

痛苦不堪回來幹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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