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該如何處理?
二十年前
母親過世前
常嘆沒保險。在醫療在花費很多錢
母親過世後。姊姊要兄弟姊妹都要保險。
日子也平安度過
直到去年底個人發生車禍
對方無意理賠
還好有健保和個人保險
人也漸漸恢復中
但還要長期針灸復健
我因為在台南成家
我跟我姊是同一個保險業務員
我有跟我姊提到要申請理賠的事
她有跟業務提起。但最好我跟業務講一下
因為已經兩個月了
業務也都沒跟我聯絡
因為我又問題要問和處理
業務說他會寄我資料讓我填
保險公司說可以在台南給我安排另一個人
所以我想請問01的大大
我應該當初來台南就要換保險業務嗎?
還是二十年的保單已經沒利用價值。所以人人可以推就推?
請教熟悉業務的大大
感恩
剛好最近在處裡跟你有些類似的事情,提供你一些建議。
我愛小白 wrote:
去年底個人發生車禍
對方無意理賠
對方就算沒投保任意險、強制險,最少、最少也有特別補償基金可以申辦相關理賠。
再者,建議未超過6個月的話可以考慮去向檢察官提出告訴、告發,
但是若對方名下無資產且為領現的職業...那最好別太期待了。
因為這種情況連保險公司都沒辦法解決,多半就是視為不良債卷,交由資產管理公司處理。
我愛小白 wrote:
已經兩個月了,業務也都沒跟我聯絡
因為我又問題要問和處理,業務說他會寄我資料讓我填
個人原則上也都是用郵寄的方式處理,畢竟現代大家都很忙,用郵寄的方式反而是最為迅速的作法。
但是超過兩個月真的有些久,恐怕是別有原因。
因為原則上單純的復健不會理賠,除非有投保到意外實支實付險,否則鮮少有保險理賠復健。
(視契約而定)
我愛小白 wrote:
保險公司說可以在台南給我安排另一個人
我應該當初來台南就要換保險業務嗎?
還是二十年的保單已經沒利用價值。所以人人可以推就推?
以法理上而言,業務是負責簽訂契約,並未包含後續種種行為,
就算是當初簽訂的業務員,亦是如此;理賠員的工作內容才是申辦理賠,而非業務員的工作內容。
但個人認為儘管無法律明訂,依照一般民眾對於業務員的期待,
理應盡到協助義務,此具有約定俗成之效力,而無置喙之餘。
而實務上...就看業務員是否願意協助以及協助到什麼程度,
原則上只要態度不差,我個人都會願意協助。
最後,因為個人目前手上的件較多,近期恐怕無法協助,僅能提供些許建議、諮詢。
但現階段建議你參考下列方式
一、與對方溝通,詢問是否有任意險、強制險
二、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求償
三、確認勞保、公司團險是否能進行相關理賠
(建議直接詢問HR)
四、確認個人保險內容並核對是否有相關理賠
五、找一個你認為可以信任的業務洽詢
以上,願上述回覆能對你有所幫助。
以下為你可能產生的Q&A
Q一、為何你(我)不願意協助?
A:
不是不願意協助,而是個人近期實在忙不過來,這也是為何我提供些許建議給您的原因。
因為目前處理的部分案件情況著實嚴重,求償、理賠都有諸多爭議,這會耗費個人大量的時間。
像是下圖的案子,就與你同樣是車禍,但是全身多處挫傷、骨折、燒燙傷,這情況著實嚴重。
(ISS已超過16分)

Q二、求償、理賠怎麼會有諸多爭議?
是不是純粹只是沒有報酬而你不想協助!?
A:
沒爭議有兩種情況,
1、金額正確
2、保戶(當事人)或其業務不懂的抗辯
至於是哪種,只有在實際處理時才能得知。
個人目前經手過的理賠爭議,保險公司都能講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回覆來拒賠。
當然,你也可以參考2F的回覆,或許它們比我專業也未可知。
個人所協助的案子,不論有無金錢往來,最後都會得到一種報酬。
而那報酬就叫「契約正義」
很多人把"利益"二字看得太過狹義了。
所謂的利益絕對不僅限於肉眼所見,更非金錢二字所能替代。
親情、名聲、責任感、信任感、正義感等等...皆為利益的一種,
否則也不會有人想捐款、做義工、打抱不平等行為。
像是其他版友目前的行為,就並非為了金錢而做相關回覆不是嗎?
任何人都不會做出違背自身利益的事情,但絕非金錢至上。
像是花點小錢給家人更好的生活、出國遊玩等...都類似此行為。
金錢,它只是便於量化,而非唯一、最終目的。
(不過金錢還是很重要,因為我要吃飯)
而是否願意協助,取決於個人的選擇。
因為我將他視作「服務」,並非義務更非責任。
麻煩請尊重我的選擇,亦如同我尊重你一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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