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一點墮胎漫談吧

本文短摘要:

一、子宮歸女性管,胎兒也該歸女性管嗎?那是不是女性負責就好了?
二、墮胎罪跟大家想的不太一樣。
三、家庭有問題怎麼判斷?人人都可以墮胎就不是問題了?
四、是性教育有問題,還是這群還不做避孕的人有問題?
五、不讓墮胎合法,會迫使女性去尋找密醫墮胎,女性身體沒保障。可是合法之後,女性還是會找密醫,還是一樣沒有保障。
六、避孕率究竟能否100%?就算可以,跑去墮胎的還是有七成五沒有避孕。
七、墮胎支持派有很多無腦嘴砲。
八、被強暴不是神的旨意,少子化也不是因為墮胎。
九、限制墮胎不是不尊重女性,讓女人在非預期情況下懷孕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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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過胎不是來跟我嘴,是你們自己想辦法去洗白,不然就乾脆別提出來,少智障了。

※與其說這是批判不如說更像是報導。

墮胎這個話題,我很討厭,但在看見一堆新聞都開始扯到墮胎之後,我覺得還是寫點東西比較好。坦白講,到了現在才討論,有些晚了,不過也好,台灣幾乎可以說是開發國家中對墮胎態度最擺爛的,有討論總比都沒討論好。

台灣的現況是怎樣呢?非常屌的,它有墮胎罪,但墮胎判罰的很少。

在刑法第二四章中明文規定: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者,亦同(六法全書,取自2019)。

看到這邊,可能很多人就會立刻嚇一跳:啥洨?這樣我家隔壁那個怎麼沒有被抓去關? 那個什麼學妹不是又跑去墮了?

其實這有合法途徑啦,優生保健法已經把墮胎罪和它的週邊產品都架空了(全國法規資料庫,2009)。當然,沒有填單的那些密醫還是觸法的。自己去找了那些,就怨不得人。

先上一下優生保健法之中,可合法墮胎的項目: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第四點也有爭論,但初次看見第六項時,不論認不認同的人應該都會愣了一下──影響家庭生活就可以墮胎?那還放著墮胎罪幹嘛?那一位生小孩不會影響家庭的?

對這法條有研究的鄉民們不少,也有一部分直說那是政府要給墮胎支持派通過的,很多時候他們以為的觀點,還真不見得正確,也真的很自助餐。

然後,他們的自助餐挑的菜色,還都是沒什麼營養的罐頭思想,內容空洞,言論上的破綻簡直多到連我用筆記本也會記漏一堆。看見這種言論,對支持男女平權的我而言,實在不禁大皺眉頭。

(在提出這些論點之前,我先說一聲,我並非單純的支持或反對墮胎派,而是條件限制派。不知道為什麼,在墮胎支持派的眼中,我們與反對墮胎派是一樣的,不過管你們的,理盲也是你們自己的事情。)

●一、胎兒是女性子宮的一部分,憑什麼管到女性子宮?

(一)女人的子宮的確是歸女人管,女人可以決定哪一位男性的生殖器可以進入自己的身體,甚至可以認定在自己不願意的情況下,男性不使用保險套是錯誤的,女人當然也可以一輩子都不要懷孕。

可是,這關胎兒變成女性子宮一部分什麼事?

如果胎兒屬於女性子宮,那為什麼女性子宮不會自動分裂出胎兒?女性子宮又怎麼會有手有腳有心臟有腦袋?為什麼會有一半的DNA不屬於女性呢?

男性生殖器屬於男人,要不要用保險套是不是都男人說了算呢?啊,還是很多女人也真得這麼認為,所以才發生一堆墮胎呢?

(二)如果女性生殖器都不能管,那麼,強暴罪與各種性病傳染是否也不能管?各項牽涉女性子宮的傷害刑法是否要從非告乃述論轉成告乃訴論,甚至是取消?如果將邏輯擴充成女性擁有自己身體的自主權,那麼女性自殺或自殘或吸毒是否也該屬於女性自主權呢?

台灣在優生保健法上的一至五條,是有健保費輔助的,如果墮胎只是她們自己的事情,那是不是要自費呢?(為什麼男人有權介入女性養孩子呢?恩,這是因為男人也出很多錢。)

(三)法律上有兩種人擁有客觀上的特權,一種是精神病患,另一種就是孕婦。死刑犯如果懷孕,就可以延緩死刑,國外甚至有女死刑犯利用這點不斷替自己續命,如果懷孕只是女性的事情,那相關特權是否都該取消?這社會上的福利也一併取消?

很多人都拿法條來說胎兒不屬於人,但事實上,民法的觀點,胎兒是屬於人的,尤其是,擁有財產繼承權利這點(全國法規資料庫,2009)。

觀察過許多挺墮胎的言論,很多人會覺得尊重胎兒是一件可笑的事,但是你們有沒有想過,你們在公共交通上,看見孕婦會讓座,你們看見孕婦肚疼時會打119,你們在孕婦和妹子一齊掉進河裡時,傾向先救孕婦的理由是什麼?出車禍導致胎兒腦袋受損,你們真不會感到遺憾?

如果不把胎兒當一回事,那麼你們心中的保護欲望是出自什麼?一個女人變胖了,你們就會給他們幫助?沒有啦,我有注意,大家歧視胖子啦別裝了。

如果墮胎是女權,是由女人決定,那麼面對批判時,怎麼立刻推到男人呢?又不是男人有罪,你們就肯定不是共犯。真是呵呵,或許就是這種沒擔當的軟弱氣息最令人作嘔吧。

就算你們認定墮胎就是女權,那也不是別人就不能批評,沒有做避孕跑去墮胎就是智識或控制行為能力不足的既定事實,聲稱有權,也改變不了。

●二、墮胎法一直不公平,只處罰女性?

台灣墮胎法一直都不止處罰女性而已,這邊就把刑法的部分都貼出來。

第288條懷胎婦女服藥或以他法墮胎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百元以下罰金。
懷胎婦女聽從他人墮胎者,亦同。
因疾病或其他防止生命上危險之必要,而犯前二項之罪者,免除其刑。

第289條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90條意圖營利,而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291條未受懷胎婦女之囑託或未得其承諾,而使之墮胎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而致婦女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292條以文字、圖畫或他法,公然介紹墮胎之方法或物品,或公然介紹自己或他人為墮胎之行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六法全書,取自2019)

在台灣,還有一種刑罰模式叫做教唆,不只墮胎罪,教唆人進行任何犯法行為,也都犯法。依刑法第29條規定:教唆犯之處罰,依其所教唆之罪處罰之。

而教唆墮胎,可以一種行為,多種罰法,除了方才所說,等同墮胎罪之外,還會因為墮胎的女性身體受損情況,而加重處分,甚至介紹人怎樣墮胎也有罪。看出來了吧,使人墮胎在以前是更重的罪,徒刑年數算一算,其實,墮胎的女性本人是最輕微的(公共電視,取自2019)。這邊有一新聞案例,有一位檳榔西施被老闆娘毆打致流產,也是被判墮胎罪(楊春吉,取自2019)。

如果女性沒有體會到,除掉墮胎罪同時也就是容許別人肆無忌憚的,把你們搞到墮胎和流產的話,那也未免太遲鈍了點。

●三、會墮胎的,都是那些很窮或家庭有問題的人家,如果不墮胎,將會帶來社會問題?

這種論點,八成是出自於美國Steven David Levitt這位經濟學家,他將九零年代治安變好的情況歸結於七零年代的所通過的合法墮胎。當然,這種情況是有可能的,但是九零年代也是電腦開始普及的時代,失業率大幅下降,若要歸納美國治安變好的情況,我更傾向於3C時代的來臨。

英國墮胎合法化之後,治安是變差的,台灣在優保法出來後,已經超過三十年了,犯罪率並沒有什麼顯著改變。再說了,「家庭有問題」的判定,是由父母自由心證,真的家庭有問題的人,也不見得會去墮胎,家庭沒問題的人,也可能會墮胎,顯然這種理論很難成立。這也是完全無視「青出於藍」的可能性的一種說法。

事實上,這種觀點,還有一個有趣的地方,大家覺得墮胎無罪會讓治安變好,那麼殺人無罪呢?搶劫失敗,就殺人、性侵不成,就殺人、出個車禍,也殺人,那麼在統計上犯罪率會大幅下降了。可是,實際上,社會有因為這樣變好嗎?

很多將墮胎粉紅化的納粹女性主義會說「在環境不好的情況下將孩子強生只會讓孩子不幸」,認真說,孩子幸與不幸,怎麼會是別人說了算?當然會是孩子自己說了算,強將自己自卑感加諸在孩子身上,是一件可笑的事,前因還不是你們自己造成的?

我尊重父母想要孩子活得比人好的觀點,但是想要用這種模糊的感性訴求,直接蓋掉沒有準備好懷孕的一堆蠢事,未免天真的令人不忍停手呀。

而現在,還有其他社會問題。

大部分的人都認同一個男人四處與人發生關係是不太道德的,如果那個人弄到所有與他發生關係的人都墮胎,那更是低賤至極,但這正是墮胎與教唆墮胎合法的之後才有的,不信的話,大部分的人想想自己的父母,然後再想想自己的同年齡層,而這個社會的風氣,更是往那邊去了。

這個社會變成不把墮胎當一回事,真的不會有問題?

很多人都會未審先判,墮胎就是肯定有苦衷,但現實是,七成五以上就是根本沒避孕而已(衛生福利部統計處,1996。) 加上黑數,根本就九成以上。拜託一下,沒在避孕的話,環境再好也撐不了好嗎?

常常會有人說,把孩子生下來,不見得代表責任,但,在沒有辦法負責任的情況下(把人弄到)懷孕,肯定是不負責任了。

在「環境不好的情況下懷孕所以墮胎」,對上「墮胎傷身傷心兼少條命」,很多人會選擇前者,這只是「兩害相權取其輕」的邏輯,出現了「害」,又怎麼會是對的?不用玩那一種破爛邏輯了。

很多人說不要墮胎,意思更加精準的講,是不要讓墮胎發生,這是王道。不贊成的人去多墮幾次給我們看看。

●四、不是墮胎的問題,是性教育的問題?

幾十年前,最早看見的性教育是卡通影片,那是在國小三年級,是華視。之後國小四年級,某天午休沒睡,學校也在播放性教育影片。國中的時候,健康教育正式教了保險套的使用,保險套的前端空氣要擠出,不要帶兩層,女性也可以使用避孕藥等方式避孕(當時,還提倡子宮帽,後來退流行了)。

高中的時候,軍訓女教官教我們男生用舌頭替女性服務時,要先剪開保險套。大學時,請人來學校演講,當兵的時候,又請人營內講。

如果我的例子算是個案,那麼就直接了當的問,高中以上的人究竟有誰不知道保險套?便利商店隨便找都有,究竟怎樣買不到保險套?現在都有國小就在教怎樣用了。

根據衛福部105年的家庭與生育調查報告,二十歲以上未婚男至少有九成七知道保險套,女性相仿,女性還有九成三知道避孕藥。如果還有人不知道,麻煩請告知一定要使用避孕工具,連一堆無碼A片都在幫忙宣導了。

好,那麼,究竟是哪裡有問題?

哪裡有問題?當然是那一群明知自己養不起,卻連孕沒在避的人有問題。有些避孕的也避得很有問題。

●五、不讓墮胎合法,會迫使女性去尋找密醫墮胎,女性身體更加沒保障。

面對沒在做避孕的女性,我很想講管妳們去死,不過考慮到還有其他原因墮胎的,就保留一下。

首先,一定需要知道,墮胎很傷身體。就醫學角度來看,有一個更適合墮胎或人工流產的名詞,叫做「刮宮」。顧名思義,刮宮就是刮子宮,子宮壁會變薄,很容易粘連、感染,而身體因為改變的體質強烈的再度轉變,還會有很多月經的相關問題,重點是很容易不孕(維基百科,2019)。一定程度上,不孕還算是好的,更嚴重的問題是,如果還想要生孩子,身體將會很容易流產,而流產一次之後,就更容易流產,最嚴重情況有可能在想要拼一個孩子的情況下,流到生不了為止。

當然也有可能先天體質超強,墮兩三次都沒事,之後一樣照生,可是現實面就是,根本就不是人人都可以達到。

墮胎的詳細人數,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近幾年大約都是22~24萬。根據一些墮胎醫生估計,這大概只有總數一半,或許是因為墮胎前一刻才突然查覺自己墮胎不太光榮,或者是沒有辦法合法,或者是他們男人也不願意留下記錄,很多女性還是會去找密醫墮胎(找密醫當然違法,自主權自嗨人士請尊重法律)。

說到這邊,大家應該懂得我要說什麼,就算你們覺得墮胎是殺手鑑,是不得以的手段,但是只要法律沒硬性規定,很多人還是會不把避孕當一回事。

這樣去找密醫的人數有減少嗎?

很多人會跳針的說墮胎關別人什麼事,拜託一下,墮胎真的不關別人的事情嗎?現在社會的人際關係來看,一個人跟三、四個人發生關係都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一個女人跟之前的男人墮了胎,喪失自己生育功能或是容易流產,叫做不關後面男人的事情?那還得要後面那個男人沒想要生,或者是墮胎女性不再有男人才有辦法不關別人的事情。這還只是性事方面,心理方面的問題還沒那樣容易斷。男方這邊要別人墮胎還說不關「別人」的事情,那也太可笑了……要是拿槍從他們頭開下去,肯定可以提升台灣智商水平。

現在的墮胎人數比例,未婚者約十分之一,已婚者約四分之一(衛生福利統計專區,2019),不論男女,沒有被這股思維害到,是燒香、拜佛、行善、積德才結的善緣吧?

當然還有其他罐頭論點,但在這邊,我打算打個岔,以上這些是墮胎支持派之中,納粹女性主義常用的論點。納粹女性主義不分男女,一律把合法墮胎的權力塞在女性身上,但是說到責任,就不是在女性身上喲。是的,我稱呼為納粹女性主義,而不是女權。女權是贊成男女平等,打破性別樣版,共享男女權益與義務的。如果養小孩是男女共同責任,那麼為什麼墮胎不是男女共同協商決定?男人們甚至連發聲都很容易被攻擊。

想要殲滅女權的方法,就是假裝自己是女權,這招高竿喲。

男女平等的核心價值是公平正義,讓墮胎合法且合理,是公平正義嗎?你們是不是沒有遇到在「想要養小孩的情況下,被人叫去墮胎」,或者是女方自己去墮胎的?

墮胎合理化之後,覺得墮胎無所謂的人去墮胎當然不覺得怎樣,但是不願意的呢?你們真以為,想要生的人,真的有辦法說不要嗎?真的不會後悔嗎?

「你要是生下來的話,我沒有要養喲,一塊錢都不會出喲。」「我們現在養不起,以後再生回來就好了呀。」「你就去墮胎嘛,現在墮胎又不會犯法。」「反正我要你去墮胎,之後別人還是會說沒有人可以逼你墮胎的喲。」

這種才是你們的對手,沙豬主義者,以前不行說這種話,因為是教唆墮胎,現在錄音擷圖都沒成罪過。讓那些想墮胎,不想負責的人無罪,就是你們的罪。當然,或許你們本身就是那些人。

好奇怪,你們怎麼會站在一起,去對抗其他尊重生命、尊重女性健康的人呢?是因為兩邊都喜歡搞極權嗎?尊重女性的人,會女性沒有做好準備的情況下,讓女性懷孕?

其實,我以前就在懷疑,那些挺墮胎的男人的動機,我看你們根本就是想要把女人幹到墮胎,又不想要留痕跡吧?

這邊看過幾個案例,那些告人教唆墮胎都失敗,一堆被逼墮胎的根本求助無門。把女人搞到墮胎得憂鬱症之後,自己去跟其他女人組家庭生孩子的事件模組根本隨處可見。女人墮胎之後,幾無後悔的機會。

再說個特別點案例吧。

曾經有個男人,在得知自己女朋友懷孕之後,興高采烈的準備結婚。這對男女年收都是百萬以上,客觀來看,經濟上要養一個孩子到平均水準絕對不是難事。

但是後來女方自己跑去墮胎了。

那男人雖然訝異,當下也沒多難過,還替女方補身子,但後來仔細一想,對方連有了都不結婚,連去墮胎都沒問自己,乾脆還是分手算了。

結果那女方竟然在臉書上說男方把自己搞到墮胎之後還分手。

這是一個偷換概念的說詞,男方根本就只是讓女方懷孕而已,沒有要對方墮胎呀。但是呢,想當然,納粹女性主義者不會放過這個機會,對著男方一陣狂噴,營造公幹,甚至在男方澄清之後,還一不做二不休,說是男方沒給女方安全感,女方才墮胎。

男方從此得憂鬱症,幾次自殺未遂,久久不能平復──至少三年,我現在也不知道他平復了沒。

被傷害的人,不是男人,不是女人,是善良與尊重生命的人。那些人徹底無視尊重生命,愛護自己孩子的男性的權利。

在這邊替那些真正的墮胎受害者,提供一點反擊的力量。

刑法第 277 條 (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278 條 (重傷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前項請求權,不得讓與或繼承。但以金額賠償之請求權已依契約承諾,或已起訴者,不在此限。前二項規定,於不法侵害他人基於父、母、子、女或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者,準用之。

失去生殖能力,應可告之,配合民法可拿錢或它種刑罰。

資料取自:全國各區法律網,2019

雖然我不知道大家的法律知識會不會用。雖然使用了優生保健法的條款就不可能告成。雖然去給密醫墮胎,告成的機會是比較小的。

補充:優生保健法是合法條款,妳墮胎合法,叫妳墮胎就合法。


●六、避孕率不可能百分之百,所以要可以墮胎

回到主題。

大家常常看能見,避孕率浮動率非常之大,可能一下子只有80%,一下子就爆衝到99%,在科學時代,同一種避孕方式,不可能跳那樣大。這種誇張的現象讓我感到困惑,也與很多人的經驗不符,所以我做了點研究,想要去探究這些數字是怎麼來的。

首先有一說,避孕率的計算方式,並不從砲擊次數和命中次數下去記算的,換言之,避孕率只有80%的情況,並不是打一百次砲,中二十次,如果是說保險套的話,也不是有二十次會有精子進入女性子宮。

保險套的計算方式是尋找一百名受試者,請他們使用避孕工具,然後測試方長期追蹤,可能一年,可能三年,然後看中幾個。一百個人裡面,有十人懷孕,就是避孕率90%。

是的,就是這麼含糊。如果要貼近一般人對避孕率的想法,我們一樣假設一百人之中,十人壞孕,同時假設這些人全部都是有正確使用保險套,好,先只計算一年,一年我們就算只打一百次砲好了。

這些人,一年內共打了一萬砲,而且只中了十個人,這是千分之一的中獎機率。如果算三年,就是三千分之一。

還不止,因為假設這是有全程使用保險套的狀況,現實面,一定會有人忘記帶、不會用、沒檢查有無過期導致質變、硬要戴大尺寸導致鬆脫、想爽乾脆不戴、想要生了等等原因,這些基本上,根本不能算入保險套的疏漏之中,只是受限於測試者不能監督受試者究竟有沒有正確戴上保險套,他們只也能這麼計算。

根據保險套製造工廠的內部說法,保險套本身是防堵性病和懷孕才大量流行,因此檢查使用電腦儀器偵測,十分嚴謹,全程正確使用,意外懷孕的機會是零。

這不就100%了?

但他們當然不能聲稱保險套避孕率100%,畢竟他們是商家,一旦說了,一堆不會用還跑去告他們的消費者是滿坑滿谷的。

另外,結紮成功,避孕率也該是100%。有人說輸精管還是可能自動修復,但是這是結紮手術失敗,而不是結紮之後還中獎。事實上根據手術原理,要自動修復也很困難,因為一般結紮,是輸精管切斷之後,兩邊的洞口封住,錯開再綁在一起,自動修復之後,還會對上,機會真的極小,沒等剩下的洨排出體外就開砲而中獎,機會還大一點。


當然,如果有人要堅持避孕不可能百分之百也行,畢竟……只要有你們在,人沒有什麼事情是可以達到100%的。

就算讓有正確避孕卻意外懷孕的人的墮胎好了,那究竟關廣大的未避孕墮胎者什麼事情?懷孕原因就不一樣呀?還是連別人被強暴,你們又要蹭著她們?想要用比較合理的墮胎偷渡無腦墮胎嗎?呵呵。

台灣擁有性行為的女性,主動使用避孕藥、結紮、子宮內避孕器者,加總不到兩成五(衛生福利統計專區,2019)。

其餘未經過手術,或是未使用器具、藥物的計算式避孕,基本上請別當避孕方法。掐指一算的時代早已經過去了。我覺得你們也知道,只是沒有避孕之後,想謊稱自己有避孕吧。

●七、不然你要養嗎?

坦白講,這都是很弱的論點。基本上我有沒有要養,與他人是否有權墮胎、是否有權把人搞到墮胎,都是沒有任何邏輯關聯。簡單講不是我想要養一個孩子,或者不想養,別人就不能因為被強暴而不能墮胎。

如果這麼簡單,那麼台灣也有不少養育機構,現在怎麼還能墮胎?

如果今天我說要養,然後你們生下來了,只要沒有白紙黑字我完全可以背信棄義,然後告你們棄養,因為你們生下來的時候,那個孩子就是受我國法律保護了。要不我讓你們一點,我去找想要領養孩子的家庭,你們就真的給我花十個月和一堆錢去生好了。

自己的責任別人不負,或者是沒能力負,都不是自己不用負責的合理理由。

然後記得,如果他人要為了其他人不墮胎而負責,那麼你們也請為那些墮胎的人負責……雖然我不知道要怎樣幫人生,或者是補一個親骨肉回來啦。依你們的思辯程度去建議你們──要不去投胎試看看?

這些人的論點,有一種義憤填膺,而使他們義憤填膺的背後理由是空氣。

●八、其他的有一說一

(一)被強暴是神的旨意

如果把墮胎的爭端當做一道光譜,我是靠近禁墮胎的,但是對那些完全禁墮胎的論點,我也感到非常的厭煩,最令人討厭的,當然是被強暴的女性也要生下來。姑且不說心裡的陰影,就算真的有人要幫忙養,光是要懷胎十月,就是一件很累人的事情,跟墮胎一樣,也不是人人都可以懷孕,既然並非孕婦責任,為何要他們負責?

墮胎對錯,來自有無負起責任,既然不是女性願意發生性行為的,那麼又怎麼會有後續責任?

最近有些團體要舉辦公投看意見,打算把24週考慮期改為8週,方向根本錯誤,能否墮胎,就直看墮胎原因就好了,非合理因素,連一週都不合法,直接開罰才對。

(二)現代少子化,生育率降低都是因為墮胎

有些禁墮胎的也在美化自身言論,例如他們會將出生率這項問題跟墮胎做連結,但直接講,墮胎率與「避孕實行率」才是負相關。美國現在正實行著最嚴格的禁墮胎,他們的出生率並沒有上升,而是和懷孕率、墮胎率一起降到歷史新低(自由時報,2019)。這也間接證明了,連美國本來都是一堆沒在避孕的。也證明了,只有嚴格控制墮胎行為,才能讓人重視性行為,才能避免人在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生下有環境問題的小孩。

世界各地出生率都很低,是因為地力已經不夠了。宗教國家,那一種連避孕工具都不可使用的國家(雖然我認為,他們一定有特殊的避孕技術),也是有著很低的出生率。

●九、限制墮胎就是不尊重女性

誠如之前所說,限制墮胎一樣是限制男性與女性墮胎。在墮胎上要分門別類,當然是「亂搞大別人肚子的男性和亂懷孕的女性」一邊,「不願意墮胎的人和不會讓人墮胎的人」另一邊。

甚至,也不該是(讓人)墮過胎的人和沒墮過胎的人做區別,人總會改變嘛。

一直扯到女性,很明顯就是要拿女性當擋箭牌,很多女性還會跳出來說對嘛對嘛的,不讓你們考慮要不要墮胎真那麼不好嗎?

墮胎支持派有一說──那些連孕都不會避的,讓他們墮胎也好,總比孩子生下來受苦好。美國也有官員說過:黑人應該墮胎。這種觀點不是歧視嗎,你們接受這種歧視,卻不接受別人要求你們做好避孕呀?對智慧這麼過敏嗎?

別說男性,很多女性網路上發言,只要不挺墮胎,被罵沙豬的也不少吧。就跟之前說「沒避孕跑去墮胎是蠢事與女權何干」一樣,尊重生命與沙豬主義何干?還是你們變相的在讚美沙豬主義?

很多人會把台灣有不同意見的宗教稱之為邪教,那麼納粹女性主義、或者說是田園女性主義等,就是邪說。

一種以傳銷洗腦方式大規模感染的邪說。

第一步是偷換字意,悄悄的洗腦。

這些人把「墮胎」名稱改成「人工流產」。墮胎與流產,雖然都是胎兒死去,離開母體的情況,但是,一者人為,一者不可逆呀,請問殺人與自然老死可以相提並論嗎?

一般人對墮胎的感覺無庸置疑是負面的,對流產的婦女則是同情與憐憫,人工流產這詞看似合理,但是現在社會上,也開始有人將「墮胎」稱之為「做流產」了,日後若有人自稱曾經流產,那麼究竟是真流產,或者是自己跑去墮胎?我想也沒人敢問吧?

第二步,是利用非邏輯簡短話語營造「跳針性」和「排他性」。

「你要養嗎!」「墮胎就是女權!」「我要是知道會懷孕的話,那我會不避孕嗎!」「在我們沒有想要來的時候來,當然是寶寶的錯!」

這種非邏輯式的跳針的確很容易讓他派安靜,因為你們的邏輯很特別,擁有正常腦識的人都不知到究竟要怎樣與「沒避孕」這種低層次、低文化的行為畫上等號。散播愚蠢氣息,沒人回應是怕誤吸,要我這種抗體強的,才會跟你們交流。

第三步,是營造大眾都墮過胎的氣氛

奇摩知識加,Dcard,甚至一些比較低年齡層的網站幾乎都是不斷重覆著類似的故事,只要有人提出質疑,就被會噴,新聞上和爆料公社也曾指出有人盜她人懷孕圖,偽造自己墮胎的故事。拿著沒有的事情,不斷的重播。虛假的事情不斷重覆,就會變成真理?這是洗腦別人常用的手法呀,有沒有參加過直銷?

你們可以在那邊唱秋,是我們這些年紀比較大的,沒有Dcard帳號而已。

第四步,不論是非黑白的拍拍和噴人,營造墮胎者擁有特權的形象

避孕藥停藥的期間懷孕因而跑去墮胎,底下有人拍,好吧,至少有避孕。

非法墮胎的自白也在拍,等一下,沒人要追就法律責任嗎?

不知道男朋友有沒有戴套導致墮胎,下面的人又繼續拍,怎麼,你們陰莖陰道沒神經,竟然感覺不出來有沒有戴套?

網紅假造與其他名人發生關係之後墮胎,又在視頻開營利,還是繼續拍。都已經沒有懷孕了,還可以拍。對啦,是米砂與孫安佐。

甚至,還有些電子刊物也來拍(女人迷編輯 Irene Lei,2019)。

沒有懷孕,說男性讓自己懷孕又不負責,是屬於毀謗,利用捏造的事情營利,是屬於詐欺。

這還可以拍……

台灣的現況,就如同本文開頭所述,是在有墮胎罪的情況下,開放墮胎,就算範圍很大,還是有墮胎罪,找密醫就是犯法,人會追究是很正常的,人民也有權追究原因,畢竟這沒犯法。

沒看過墮胎與禁墮胎之爭的新人,或者跟我一樣是第三派的,我相信都可以旁觀者清,看看,這群邪說者把人洗到多麼智障了。這不是反智,什麼是反智?

這種人不承認也沒關係,反正我們一看,就知道是這些納粹女性主義導致一堆人墮胎的。放鬆條款害人墮胎的就是這些人,墮完胎之後還可以繼續罵人的,也是這些人。看看這些人,要不是我曾在啟智學校幫忙帶那些特別嚴重,有攻擊傾向的啟智兒,恐怕也難以招架呀。

來一個直球對決吧。那些真不得以,因為亂倫、強暴、母子不適的就算了。甚至是有避孕的都先算了。

其他沒避孕的,請問一下,你打砲,別人也打砲,你打砲會出事,別人不會出事,不是你們砲不如人,是那千餘萬都沒墮過胎的人不如人嗎?

要搞納粹也搞錯方向。墮胎都無罪甚至沒有違規的情況,墮胎究竟是男人損失還是女人損失?要搞威權,幹嘛不乾脆女性想墮就墮,墮完還能看心情決定男人是否開罰呢?看,這能滿足納粹女挾胎兒以令天下的雄謀,又能捏著讓自己墮胎的男人的玻璃陰莖呀。

是不是比高潮時的痙攣還爽?

女性可以自行合法墮胎,對男女只是一個小小的不公平,對胎兒依舊是極大的不公平,這種不公平到最後總會回到信奉這邪說的人……然後還牽連一堆旁人。

你們需要更加強大一點,讓男女權力更加失衡一點,這樣才可以讓台灣跟上世界潮流,開始反這些女性納粹主義。

●最後,我在這邊補充一下他人對我的攻擊,省下其他篇幅。這非公眾事務,不過其他夥伴也可能遇到,看一下笑笑也好。

以上那些罐頭思想,我都覺得不算是攻擊,雖然有些可能是用氣息攻擊。我所說的攻擊是指人身攻擊。

以前曾看過,有人說,墮胎是時勢潮流,我是反潮流,說我是「鄭捷」。鄭捷知道是誰吧?在捷運上砍一堆人,殺了四個人,被處死刑的殺人犯。抱歉,怎麼看都不覺得我比較接近殺人犯。

也有看過,有人說,我是一個共產黨。共產黨啥洨?說我使用暴力革命嗎?沒有呀,墮胎還比較暴力。

也曾看見有人跑來挑釁我,合理化自己公然侮辱的言詞,然後在我反嗆時,斷章取義,反過來說我攻擊人。好,我攻擊人,怎麼了?告我呀。

還有幾個開始長期追蹤我,只要我在測試那些罐頭思想遍及的程度,就會開始攻擊我,或者是引人攻擊我,甚至要求站主砍我文章,封我帳號,都搞到站主聲稱自己有權不砍文章了。

還有一位也算是小有名氣的小寫手,起手式就是「墮胎是一把『兇刀』,我沒辦法給它正面或負面的評價。」別鬧了,用來創作藝術的刀具是正評,鄭捷手上拿的刀具就是負評。

最近來有一位,更直接嗆聲:

「直男癌等級,沒救了你。
墮胎是女性特權,不墮胎也是女性特權。你這公豬能懷孕再來嗆聲,是怎樣?把男性責任撇得一乾二淨。
你怎不說說要舉辦『男性強制結紮法案』以免製造後續一堆問題?欸女性也有安心做愛的需求餒,也有不想懷孕的需求餒。你以為只有你爽不管別人死活就好囉?太天真了你嘖嘖,這世界沒有你想得這麼好混!你這種只怪女性的想法根本就是男權自助餐!」

首先,他的論點,非常之弱,因為他以「女性特權」支持墮胎,那「兩性平等」就是不墮胎了是吧?

第二點,說我是公豬,完全是公然侮辱,這麼好告,我怎麼不會告?我批評文化現象是沒有任何關係的,但對我個人進行人身攻擊,我本人可以進行提告,怎麼會連這麼簡單的法律基礎都沒有?很多時候,從告人到拿錢,整個過程不到五小時,我就可以拿到數萬塊了。

第三點,我的思想多次批評男性了,也有說過墮胎罪的特性。所有的主張,都是說在還沒有做好準備的情況就懷孕肯定錯誤,當然都包含我自己,這人竟然指我是不做避孕而強迫女性不得墮胎的人。很符合洗腦邪說的跳針性,和眼珠子內的自助餐。

我真的不知道,我哪裡男權自助餐,我有專挑對男性有利的論點出來吃嗎?男人不會懷孕,女人也可以做到不懷孕呀?再說一次,女權是共享與男性的權利義務,看見男性做到的,女性會想跟上的那種,才叫女權。台灣男人避孕雖然還有很大進步空間,但做避孕的比例還是比女性多,女性請廣泛使用避孕藥。在男性使用保險套的情況下也可以使用。在醫界現在最新的潮流,就是兩者同時使用。



最後,我也不知道他怎麼會用我不舉辦男性強制結紮法案來罵我。就算我不舉辦也是我的自由呀。

我呢,弱弱的回應了一下。

不知道你這麼大聲,是不是要我幹爆你開基祖啊?

你就是這麼註死,我剛好有提出「強制墮胎結紮法案」,不只男的,還有女的。

小朋友,老子在提法案時,你還在媽媽五塊錢。


懇請修法抑制墮胎潮

敬愛的馬英九總統您好:

筆者是名網路作家,有鑒於墮胎情勢不減反增,人民道德觀崩壞,痛心疾首,以下是觀察國內墮胎現象與各方論點後,提出的可行方向與建議,目的在於減少墮胎情勢與提高國民道德,望君支持。

第一,行政院婦權會曾建議建立正確人工流產統計,並且對症下藥,不知現況如何?此後是否仍繼續修法?優生保健法第三章第九條第六項,「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可墮胎」,在各界依然擁有許多爭議,可否繼續修法縮小門檻?如未使用避孕工具或結紮者,不得依法墮胎?或墮胎後,強制墮胎男女進行結紮?

第二,可否重新修法處罰或罰緩令婦女墮胎之男性,以平衡男女權利?諸多女性墮胎俱因男性不願意負責任,而非自己不願意懷孕,若能約束男性避孕,定能抑制墮胎潮(以現在角度看來,男人做避孕還是比女人多很多的。)。

第三,可否制訂高墮胎公價,或是制定特殊稅收,約束一般名民眾之墮胎行為?醫學上的進步,反而造成了民眾道德觀上的退步,若不能確切的以法律保障人們的健康,便得要退而求其次。

避孕工具與觀念之宣導懇請繼續進行,國家與社會之進步,並非只在於經濟與武力之發展,公民之道德依然是其中一項重要指標,墮胎從來便不合乎道德之標準,法律之瑕疵若不修正,家庭與社會便難以穩定,社會之上諸多善心人士犧牲無數金錢與時間,便是希望社會安穩,國家富足,懇求馬英九總統支持。

敬祝 萬安


最後,祝福大家墮胎這種鳥事不會發生,或者不會再發生在自己身上。

謝謝大家花時間看這篇文章。

參考文獻:

墮胎罪,六法全書,2019年12月14日,取自:
http://laws.mywoo.com/3/8/461/39.html

優生保健法(2009),全國法規資料庫,2019年12月14日,取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70001&flno=9

民法,全國法規資料庫,2019年12月14日,取自: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Rela.aspx?PCODE=B0000001&FLNO=1166&ty=L

陽春吉(2010),《騎肚揍西施,害流產,要關喔!》,台灣法律網,2019年12月15日,取自: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area=free_browse&parent_path=,1,188,2404,&job_id=173403&article_category_id=1954&article_id=97964

教唆或幫助他人墮胎,會觸犯法律嗎?公共電視,12月16日,取自:
http://web.pts.org.tw/~web02/graduate/law4-13.htm

表84+臺灣地區施行人工流產按懷孕週數、施行理由及避孕情形,衛生福利部統計處,2019年12月17日,取自:
https://dep.mohw.gov.tw/DOS/lp-3473-113.html

成果報告-民國105年台灣地區第十二次家庭與生育調查報告,衛生福利統計專區,2019年12月17日,取自:
https://dep.mohw.gov.tw/DOS/np-1893-113.html

墮胎(2019),維基百科,2019年12月15日,取自: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A0%95%E8%83%8E

傷害罪(2019),全國各區法律網,2019年12月15日,取自:
http://www.lawgov.org/law_law11.html

自由時報(2019),美國懷孕、墮胎率 均創歷史新低2019年12月21日,取自:
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538069

中時電子報(2017),盜孕婦超音波圖「假墮胎」 被抓包反嗆:懷孕又怎樣!2019年12月21日,取自:
https://gotv.ctitv.com.tw/2017/10/717814.htm

女人迷編輯Irene Lei(2019),「別在問我為什麼不生下來(因為我沒有懷孕)。」米砂與孫安佐事件:當女人公開說自己墮胎,卻被罵活該,性別力,2019年12月21日,取自:
https://womany.net/read/article/21875
2019-12-14 15:4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漫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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