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不請你的律師去溝通?1. 令尊是否被褫奪公權? 若是,就無法享受健保的福利。2. 在裡面有醫生、有醫療設備,裡面醫不好要到外面治療者,費用自理。--- 2-1. 戒護就醫:在外面醫療的期間,都可併入刑期----2-2. 保外就醫:在外面醫療的時間,不能併入刑期; 而且裁定核准後還是得要繳保證金。3. 如果就醫費用籌不出來,是有管道可以向法務部申請重大傷病醫療補助,關於這一點請去問所在監所。4. 律師應該都很瞭這些,請律師說清楚一點唄. 律師不致於提供錯誤的資訊。5. 監所也有服務的社工和社福單位的義工,可以就近向他們請教。
majumi wrote:何不請你的律師去溝通...(恕刪) 依刑法36條規定褫奪公權者,褫奪下列資格:一、為公務員之資格。二、為公職候選人之資格。另參考全民健保法第11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非屬本保險保險對象,已參加者,應予退保:一、在監、所接受刑之執行或接受保安處分、管訓處分之執行者。是故因案服刑者並非因褫奪公權而不得享有健保,而是全民健保法另有規定兩者似不可混為一談以上有錯敬請指正
奇米 wrote:是故因案服刑者並非因褫奪公權而不得享有健保,而是全民健保法另有規定兩者似不可混為一談以上有錯敬請指正...(恕刪) 是滴。是我講不清楚。是我弄錯了。Sorry!!不過,健保還是會給付的,刑期還有一年以上的,仍然可以申請給付,出處健保的精神就不討論了,以免離題太遠。關於如何申請,就還是請樓主去請教監所輔導員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