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母一個月前接受A診所的白內障手術, 術後至今視力一直模糊,
回A診所醫生說年紀大(80多歲)恢復期較長,再觀察.
但家人不放心再帶到B醫院看診,醫生說不明白為何A診所的醫生僅清除一半的自然水晶體,
就植入人工水晶體,造成50%的面積有兩個水晶體重疊,所以視力才會模糊.
必須選擇門診雷射(清不乾淨)或是手術再移除一半的自然水晶體?
請問 白內障手術應該完全清除水晶體,或是只有清除"混濁"部分的水晶體呢?
如果每一個白內障手術都應該全部清除自然水晶體,那A診所殘留一半沒清,會不會太誇張?
目前想再詢問第三間醫生的意見,另想請教有沒有人有相關經驗可以供參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