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台灣做脊椎手術的有75%不用開刀嗎? 網路聯署已通過~政府須在7月21日前回覆

你知道台灣做脊椎手術的~有75%其實不用開刀嗎?
你知道台灣做脊椎手術的所有醫師~其實都不是合格脊椎治療醫師嗎?

下面這提案就是要逼政府表態~立即在醫學院引進合格的脊骨神經醫學系..這提案算超悲哀的..因為在這之前有太多太多脊椎患者..被迫做不必要的脊椎手術.

今年4月26日由提議人阿毅先生帶頭在國發會網路平台完成提案..提案主題為:
參照<世界衛生組織脊骨神經醫學基礎培訓和安全性指南>成立脊骨神經醫學系,建立脊骨神經醫學制度法規

這個提案於今年5月21日通過5000人附議..政府必須在7月21日前正式回應..請各位網友一定要關心這則非常非常重要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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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日報:促台設脊骨神經學 美醫師籲上網投票
記者王若然 / 洛杉磯報導 2018年05月10日 06:00

為了讓身患脊骨神經類疾病的病人,得到經過正規訓練的脊骨神經醫師的治療,美國脊骨神經醫學會提倡民眾,到台灣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上投票支持台灣設立專門脊骨神經學系專業的提議。

美國脊骨神經醫學會的謝章優醫師說,台灣凱羅健康協會的脊骨神經科醫學博士代表在22日將對政府單位國發會、衛福部及教育部進行討論,希望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的人,積極到台灣公共平台上投票支持該提案,因為要集齊5000個支持者才行。




2018-07-08 6:27 發佈
教育部跟衛生福利部都已經回應~可惜從7月20日至今台灣媒體完全封殺~也因此台灣只有很少人知道這件聯署進展..還有從教育部跟衛生福利部回應內容來看..也都在打太極..也因此台灣脊骨神經患者目前只能自求多福..或到香港找脊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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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20 教育部回應內容如下:
分析說明
一、現行醫師、中醫師、牙醫師等醫事人員,應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獨立學院或符合本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獨立學院等相關學系畢業,並經實習期滿成績及格,領有畢業證書者,得應國家考試,並經考試及格領有醫師證書後,始得執業。

二、有關醫事人力培育需考量契合國家發展與產業發展之需求、大學端之師資、教學課程、圖儀設備,以及學生畢業後就業場域等,爰應循教、考、訓、用模式統整規劃及推動,並衡酌畢業生依法應國考取得執照及未來就業之需要,以落實醫事人才培育。


研商辦理情形
一、本部(教育部)已於107年5月21日與提議人阿毅先生聯繫,並釐清與確定其提議訴求涉及本部為成立脊骨神經醫學系,培育相關專業人才。

二、本部業於107年6月27日召開「研商設立脊骨神經醫學系相關事宜會議」,邀集衛生福利部、提案人及其他推薦相關團體代表、關注此議題民眾及醫學校院代表與會,並請提案人說明提議內涵,由各醫學校院代表就醫學專業領域討論回應。

三、基於前述會議討論、國際趨勢及醫療多元發展,本部支持未來脊骨神經相關系所之設立。本部將依101年3月6日第53次全國公私立醫學校院院長會議決議,由各校依其學術自主權責自行決定是否成立相關系所;未來增設系所之審查作業,本部將針對基礎課程、臨床實習內涵之規劃、畢業生就業市場及流向等事項進行檢視,並依規定徵詢衛生福利部及相關專科學會之意見。

四、另提案人及相關醫學校院等與會代表均有共識,脊骨神經醫學系之設立,其人才培育後端所涉及之考照、執業事宜,應循教、考、訓、用模式統整規劃及推動,爰有關系所設置後之醫事人力需求評估、國家考試及執業規範等事宜,應併同考量,不應分割處理。

參採情形
本部將配合系所設置後之醫事人力需求評估、國家考試及執業規範等醫事人力培育政策,支持脊骨神經相關系所之設立。

後續推動規劃
本部將持續參酌脊骨神經醫學推動團體與大學校院之交流對話及共識,並於受理學校申請增設、調整院、系、所、學位學程案時,請相關主管單位就整體教考訓用等面向協助審查,同時配合在維護醫學教育品質下核定各校招生名額。
2018-07-20衛生福利部回應內容

分析說明
本案同時涉及「成立脊骨神經醫學系」及「建立脊骨神經醫學制度法規」之訴求,將分別由權責機關教育部、衛生福利部進行後續研議。有關本部(衛生福利部)權責之「建立脊骨神經醫學制度法規」相關訴求,說明如下:

一、查脊骨神經醫學(chiropractice)係屬醫學範疇,為神經及脊骨醫學專業領域之一環,醫學教育已普遍納入相關之醫事課程。

二、次查為使具國外脊骨神經學歷或專業證照之人士,得以國外同等醫事學歷或取得證照資格參與我國醫事人員專業考試,本部業於103年至104年期間就「國外脊骨神經醫學學歷之人士,以同等學歷歸屬於我國現行何種醫事人員類別」,召開多次研商會議,脊骨神經醫學代表皆明確表示,不願意以同等學歷將國外脊骨神經學歷或具相關專業證照之人士,歸屬於我國現行之任何一種醫事人員類別之應考資格,爰無法達成共識。

三、又考量各國專業人員證照管理模式不盡相同,尚無法均類推適用於我國。我國現行醫師法規定醫師具備診斷權,脊骨神經醫學如欲單獨成立一類醫事人員,建議脊骨神經醫學團體可先於國內大專院校或醫學院,開設脊骨神經醫學技術相關課程,以及設立學系等方式,以漸進方式納入正規教育體系,循教、考、訓、用模式,據以列入醫事人員正規學制及後續立法。

四、脊骨神經醫學人員定位為醫師或獨立為新一類的醫事人員,在法制技術上有所不同。脊骨神經醫學人員如定位為新一類醫事人員,則須就該類醫事人員類別單獨立法;又如定位為醫師,因現行醫師法僅規範(西)醫師、中醫師、牙醫師三類醫師應考資格,且(西)醫師、中醫師、牙醫師各類醫師業務區隔清楚,鑑於脊醫與中、西醫之業務範圍有相當灰色地帶,在國內尚未設立學系,其應考資格、業務範圍尚有待討論。

研商辦理情形
一、所提議題本部已與提案團體多次面對面討論,包括今(107)年3月29日、5月3日、5月22日及6月26日。

二、考量各國專業人員證照管理模式不盡相同,尚無法類推適用於我國,加上國內相關團體尚存歧見,本部建議脊骨神經醫學團體可參照其他醫事人員模式,先於國內大專院校或醫學院,開設脊骨神經醫學技術相關課程,以漸進方式納入正規教育體系,循教、考、訓、用模式,據以列入醫事人員正規學制及立法。

三、是否檢討修正醫師法,將脊骨神經醫師定位為醫師,因脊骨神經醫學(chiropractice),強調手技療法,與國內物理治療及復健學相關學系或學會已引進多種手法治療方法類似,從事脊骨神經醫學定位為另一類醫師或輔助性醫事人員尚需與相關醫事團體討論。至於業務執行是否須醫囑,可留待未來立法時與利害關係人溝通。

四、有關研究脊骨神經醫學降低醫療支出一節,因健保給付係採總額預算,有固定給付項目,脊骨神經醫學是否能達降低健保醫療費用效果,仍須各專業團體認定。

參採情形
本案提案人所提訴求重點成立脊骨神經醫學系,並參照美、加、英、澳等先進國家建立脊骨神經醫學制度(立法),讓台灣可以培養出符合國際教育水準的脊骨神經醫師(Doctor ofChiropractic)來服務台灣民眾之訴求,不外乎是提供多一項醫療服務選擇,惟考量因脊骨神經醫學(chiropractice),強調手技療法,與國內物理治療及復健學相關學系或學會已引進多種手法治療方法類似,從事脊骨神經醫學定位為另一類醫師或輔助性醫事人員尚需與相關醫事團體討論。

後續推動規劃
一、為增進脊骨神經醫學推動團體與國內醫療專業團體及教育機構間之交流對話,建立共識,本部將視後續發展評估適時召開會議,作為溝通平台。

二、另現行執行骨骼肌肉神經醫療照護之醫療團隊包括醫師及物理治療師,如何藉由提升物理治療師執業之獨立性,促進國人健康,本部將與專業團體研議,尋求共識,據以辦理後續作業。

space123 wrote:
2018-07-20...(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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