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加熱即食區有59元組合餐,就選了手作飯糰加飲料。
拿去結帳時店員問要不要加熱?當然是要囉,然後…
店員:「一共是八十元。」
我:「不是59元嗎?」
店員:「那是有貼標的才有。」
我:「那我不要了!」生氣呀。
店員:「已經拆封了不能退哦。」
最後把飲料退了,手上拿著價值四十五元的飯糰,心裏很不是滋味。
彷彿這樣還不夠慘似的,吃完價值四十五元的飯糰後嘴裏還起了個小泡!!
平常只有吃到重鹹的東西才會的反應,吃你一個沒什麼料的飯糰卻中招了。
不過這不是最慘的一次,之後吃過小七的握便當更慘,吃到會讓我起過敏反應的東西。
呼吸時就像鼻子阻塞一樣,難過得不得了。之後就不太敢吃小七家的加熱食品。
為了健康著想,接下來應該會有很長很長的一段時間不敢吃任何超商的加熱食品了。
價值四十五元的飯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