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公有心臟病史,我結婚前三個月左右公公在家病發昏倒,心臟停止跳動超過15分鐘,之後雖然救回來,卻永遠成了植物人,此後一躺就是八年,直到離世。
小姑小叔長年都在國外,公公病發時他們回台待了一陣子,之後便又回去。小姑原本在國外拿的是學生簽證,但公公病倒後的半年她畢業了,又沒有工作簽証,於是她不敢出境,因為出境再入境的話就最多只能待三個月。此後的八年,只有小叔回來看過公公兩三次,而小姑則是八年都沒回來過,直到公公走了,才不得不回來參加告別式。
回台後某天她在家中數落老公和婆婆說,當初公公在醫院和護理之家曾經幾度病危,為什麼要讓他接受電擊把他救回來?要是她的話,絕不會讓公公受這八年的苦,也不會讓他插管和氣切。老公氣極回應說,家裡第一次有人發生這樣的情況,也沒有任何經驗,當下第一個想法當然是能救就救啊,後來又發生病危時婆婆也簽了放棄急救的同意書,何況妳這幾年根本就不在!
一直到老公把最後一句話說出口,小姑才無話可說。長期照護的辛苦,不是三言兩語說的完的,有血緣關係又如何,有些人一樣能躲多遠就躲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