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22號因身體不舒服到署立醫院掛診,醫生在幫我安排做胸腔X光後,告訴我要住院,不一定要開刀,但要留院觀察,但他先幫我安排到急診,說在我的狀況沒有立即危險急診可以確保我有什麼突發狀況,並讓其他醫生看過X光後看是否要開刀,然後,我就在急診的病床先待了1-2小時左右後,他們安排我到病房。
後來因為病房醫生說一定要開刀,但我不敢在該院開刀,當初掛診的時候也沒想過這麼嚴重,總之當天就轉院了。
今天我接到該醫院的電話,說我沒繳到門診的錢要我補繳,原來我出院的時候只繳了急診的費用,而沒繳到門診的費用。
問題來了,我當初是掛門診,是門診後醫生安排我到急診的,所以請我繳門診加急診的費用是合理的嗎?門診醫生看完X光片後叫我去急診的這個程序是合理的嗎?我後來想想總覺得怪怪的,但不知是否合理,可以請版友解惑嗎?基本上我是會去繳這筆費用,只是想討論一下就醫程序與繳費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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