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接受醫院建議政府補助復建計畫4月份從內湖三總轉到汐止國泰復健科.
住了30幾天 塗主任說可以出院了還提醒買助行器.想說明明就連走路都沒辦法為何可以出院.
塗主任說補助專案的時間就只有這樣.我說那就自費繼續住.不然走路都有問題怎麼有辦法還要持續回來復健.
塗主任居然說病床不夠.從入住到出院那一房從沒滿過幾乎單人房狀態.但也只能出院.
前天回醫院請他開殘障手冊居然說如果標準是5級我媽這樣差不多3級而已未達.
走路都要靠助行器還未達標準.然到完全無法行動才夠標準嗎.
雖說是政府補助專案出院時才知道自付額的部分也約1萬5
其中醫師診療費用沒記錯20幾萬.收據臨時忘記塞哪找到補照片PO上
前後就來病房沒幾次.要拿內湖三總的X光片集資料給他也說不用.
出院想問腦部血塊情形都沒空不然就要掛號.真是啥小.
從頭到尾都是靠復健師帶著做固定療程.
以上經驗給大家參考.費用部分記得還要加上看護費別漏溝少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