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你臥病在床無法下床、雙手無法施力,你希望伴侶、同性或異性子女 幫你洗澡
個人是希望伴侶幫我就好
但是卻被人罵,就是因為異性間會不好意思,所以才有男性護士、男性看護。
一般不是伴侶無法幫忙,才會找子女來協助嗎?
伴侶如果還有力氣就做,實在沒有力氣才花錢請看護,
但不會為了尷尬請男看護,男照顧男性病人他不尷尬,
但是我跟他討論病情很尷尬,反而不及上了年紀的女看護無所謂。
但是男性病人通常也有50公斤以上,
若是連基本翻身都有困難,他的伴侶在多年協助之後,
自身也會產生多種疾病,譬如骨骼更加彎曲,這是老年婦女常見的問題,更何況長期照料病人;
還有腰椎不好的會更加嚴重,因為妳要幫助至少50公斤的物體,而他的力量會作用於妳的頸部、腰部、肩膀,
所以可能的問題是,譬如妳有160公分,照顧這樣的病人3年,
身高會下降3、4公分,加上脊柱側彎,說不定連155都沒有。
也就是所謂的一人生病,全家操勞,
所以,對於那些曾經撞倒老人的人,你們傷害的不僅是一人,
其實這幾年,他們的配偶的身體也累垮了。
你們在安享睡眠時光時,
被害者配偶其實因腰椎疼痛,經常夜間痛醒,更何況還要幫助生病的另一半大小便,
也就是說,幾乎沒有一個晚上可以安心睡覺。
至於兒女方面,可以想辦法買電動床,要有方便排泄的功能,
其實這種病人都是靠藥物幫助排泄,不然會有嚴重便秘。
我覺得兒女有義務照顧父母,但是父母通常都沒這種要求,
往往是身體都不好的老兩口互相扶助。
最差就是兒女不但不管,甚至認為不該管,互相推諉責任。
我看過90歲的母親照顧生病的60歲的兒子,
但是也有兒女很多,卻在病房吵架的。
其實有些事我們在外面反而做得更好,
給老人讓座,拉一下椅子,甚至捐款,
但是面對自己的或者配偶的父母卻絲毫沒有做過任何事,
說不定連遞個毛巾,餵一口水都好像要居功一下,
而你的家人卻從未因此責怪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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