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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食品安全,是不是該訂立『以眼還眼』的法案? 此舉能嚇阻黑心食品嗎?

台灣的黑心食品頻傳,
罰則太輕是一環,稽查不力是一環,立法遲緩更是重點,
甚至我認為多數立委因為拿人手短,導致不敢立法或修法。

應該立『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法規,要這些業者吃下他自己賣的東西,
劑量必須為安全劑量的10~200倍,
讓這些人無償做毒物人體實驗給醫學界,起碼可以回補一點社會損失。

第一階段的劑量在收集完足夠毒實驗數據後,如果還吃不死或吃不出病來,
就繼續加重劑量再繼續實驗,必須物盡其用;
而且賣幾年就強制吃幾年,吃到期滿為止。

各位認為此舉能嚇阻黑心食品嗎?
2015-04-01 11:22 發佈

eanck wrote:
台灣的黑心食品頻傳...(恕刪)


此舉妨礙自由了,不太可能…

個人覺得鞭刑+罰公司財產固定%數比較有用…

turkc2000 wrote:
此舉妨礙自由了,不太可能…

個人覺得鞭刑+罰公司財產固定%數比較有用…


那你知道死刑或監囚也是剝奪人權的一種方式嗎?

你的意思是死刑或監囚就可以,其它取代的方式都不行?
你先搞清楚刑罰的定義和用意好嗎?

你這叫過度保護加害人的人權,那受害者的人權誰來保障?
受害者損失誰來償還?
這些製造黑心食品的企業或個人所付出的罰金可會償還給你?
如果你拿不到任何好處,那你在為這些黑心業者擔心甚麼?


『罰公司財產固定%數』? 我覺得你的思惟須要去大幅進化一下。
資不抵債、資產已被掏空的情況要怎麼處理? 若遇到負債的呢?
如果是個人,更存在事前脫產的風險。
罰不到錢就讓稅金來支出相關的社會問題? 讓健保承擔醫療壓力?

毒物人體實驗雖然不人道,但是充分利用這些被剝奪人權的人來做是最適當不過的了,
何況還是他自己生產的食物,在責任與道義上都說的通。

過去都用動物做實驗,其實驗結果套用在人類身上都會有誤差,
而且每來一種黑心食品就要一批為之犧牲的動物,
為什麼這些動物要多承受一次毒物試驗?
抓肇事者過來實驗就好了嘛,又準確又合情理,還可能會省錢,
台灣的醫學界又可能因為這些數據而提出高水準的國際論文,
增加台灣在國際上的能見度,一舉數得。

eanck wrote:
台灣的黑心食品頻傳...(恕刪)

罰那一點點錢,穩賺不賠的生意,誰還管你良心在哪裡
違規所得一律充公就解決了
到頭來一毛都賺不到才有用

eanck wrote:
那你知道死刑或監囚也是剝奪人權的一種方式嗎?
你的意思是死刑或監囚就可以,其它取代的方式都不行?
你先搞清楚刑罰的定義和用意好嗎?
你這叫過度保護加害人的人權,那受害者的人權誰來保障?
受害者損失誰來償還?
這些製造黑心食品的企業或個人所付出的罰金可會償還給你?
如果你拿不到任何好處,那你在為這些黑心業者擔心甚麼?


在這裡這麼兇是沒用的
01還是01,不會變立法院

要不,你選看看好了
或許你的政見能得到一些認同也不一定!!

jackiechiu wrote:
在這裡這麼兇是沒用...(恕刪)


要不,你選看看好了
或許你的政見能得到一些認同也不一定!!


我如果有10億就出來選了,
只是就算選上了,其他立委因為私人利益而卑葛、阻擋這類法案,
光靠我一人之力也是孤掌難鳴。

eanck wrote:
我如果有10億就出...(恕刪)


這我也沒辦法了,夢想要實現有難度的
你加油吧!!
民主國家絕對不可能衍伸出肉刑
台灣死刑也是依照褫奪公權而延伸出來的
網路上發洩情緒OK
但當真了會很讓人傷腦筋的
eanck wrote:
那你知道死刑或監囚...(恕刪)
_kazkaz wrote:
民主國家絕對不可能衍伸出肉刑
台灣死刑也是依照褫奪公權而延伸出來的
網路上發洩情緒OK
但當真了會很讓人傷腦筋的


當全民都有共識時,這類法案就會出現,
這世界沒有甚麼法條是絕對優秀或絕對正義的,
只有人民喜歡不喜歡、認同不認同而已。

而共識是可以營造的,我們過去受的國民教育有一部分就是在營造這些共識。
讓我想到納粹也是人民選出來的
集中營也是人民贊成所實現的呢~
eanck wrote:
當全民都有共識時,...(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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