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親長年看某醫院的心臟內科最近病況有了新的變化父親想說轉到別的醫院去看他有裝心律調節器和作過一次心導管檢查我是打算申請心導管檢查的光碟和病歷帶去給另外的醫師有問題的是病歷部分是要申請病歷摘要?還是影印近一兩年的病歷?想請教有相似經驗的網友
帶病歷去醫師不見得會看,因為那是別家醫院的看法,到本院還是要重複一套檢查,因為萬一參考別家醫院病歷,往後醫療出了問題或是有醫療糾紛,就很麻煩了,不如還是重新檢查,還可申報一次給付。您能了解嗎,所以病歷電子共有化才推動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