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覺得此篇發言不妥,小弟自刪,不想多惹爭議。反正大家都有機會遇到相同情況,箇中滋味,到時各自體會。(小弟有先看過家醫,服藥2天後不見效,才掛急診,對於醫療分級,醫院的級別選擇錯誤是小弟缺乏這方面知識,經過砲火洗禮也算有所得,其他不多說了)
felizjh44 wrote:小弟連續發燒兩天.....(恕刪) 預計會被砲雞排紅茶沙發,準備好了!!估計你最最最最嚴重也是檢傷分級四級的病患吧,醫護人員60分鐘內處置病人就算合格「第一級復甦急救,病人立即就診後醫護人員馬上處置,第二級危急,醫護人員需1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三級緊急,醫護人員應在3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四級次緊急,醫護人員可在60分鐘內處置病人,第五級非緊急,醫護人員可在120分鐘內處置病人。」要怪就怪健保局、衛生局設計這個制度吧才讓真正命急的人看不到急診我就不信把醫學中心提高為診所五倍部分負擔、急診室提高為診所十倍部分負擔還會有一堆不急、不嚴重的人跑去擠醫學中心、擠急診
謝謝各位大大指教...二樓的大大分級制度,讓我受用良多,原本向說燒第二天了感覺快暈過去了,想不到這樣還不算嚴重,我想我們一般人對急診醫療知識的定義知識有待加強。在整個過程中,因為我單方面說也不公正,小弟不再多加描述了,只不過還是不能接受病床要家屬自己搶才有,問沒有,搶才有...或許我文筆不好,但我想表達是態度問題...小弟也是不忍家人為我著急而忍受別人的怨氣,才發了這偏廢文,傷眼在此致歉。
felizjh44 wrote:只不過還是不能接受病床要家屬自己搶才有.....(恕刪) 這就是所謂限量是殘酷的大家都知道醫療資源珍貴,遇到自己要使用的時候,只好努力去搶了好比如果病床大家都有,都不用在急診等住院,那也不會有民意代表關說喬病床就是因為病床很難等,在急診一等就要三四五六天甚至一兩個禮拜所以有關係的人只好去透過關係喬病床,沒關係的就只好一直去煩醫生護士這就是現在台灣的醫療環境大家遇到都是會這樣做
所以在急診室的病人...有些是在等病床,原來如此,小弟才會覺得困惑,有的真的看起來真的好像沒怎樣緊急,怎麼也在急診室,小弟中的是A型流感...那時人真的不舒服,家人看到這樣的對比比較,真的不免著急多問了幾句...或許有些煩,但口氣絕對沒不好。
felizjh44 wrote:小弟連續發燒兩天.....(恕刪) 沒有人真的要想要去急診...!!小病就要去看醫生了 別再撐了可能有分大小醫院吧大醫院就會很擠外公外婆就在林口馬偕的急診室等好幾天才有病房竹北的就還好 沒這麼擠等一下就有醫生會幫你處理不過誤診率很高,以我和家人的經驗拉...我痛到打滾,醫生卻說是腸胃問題 打止痛針也沒有用,還建議我隔天去泌尿科檢查第二天去看婦產科,醫生馬上開轉診單去馬偕準備開刀幫我看的還是該醫院的急診室主任勒......有一半是我活該 痛的時候就該去小診所掛號了急診功用就是讓你可以走的出去,之後就不關她們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