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hrf.org.tw/Page_Show.asp?Page_ID=361應該這麼說..正常來說『複製病歷』是不需要掛號的,如果醫院要求掛號是可以向當地衛生局提出檢舉的。但是如果有其他的要求,像『診斷證明』這類的,就一定要掛號,由醫師開立並蓋醫院關印才可以。另外,這類的費用都是自費的,健保不會有任何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