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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了,要怎麼辨?該怎麼談和解?

如題:
上週六晚間10點半由台北返回新竹的家中,途中由新湖路口與義民路交叉口(此路口無紅綠燈號誌,僅閃黃燈),我驕車要左轉,因天雨視線不良,與一名60幾歲婦人直行機車擦撞,我當時的車速幾乎靜止,撞擊力道不大,該婦人應是摔車導致右腳腳裸粉碎性骨折。
婦人狀況:目前婦人已經開完刀,腳裡放了鋼板與鋼釘,都是非健保給付,都是以自費方式購入,另,因無法自行行動,只能倚賴看護,目前看護請24小時全天制(2200 NTD/1天)。

婦人家中狀況:目前一人在新豐家中住,只有兩個女兒,這兩個女兒已為嫁人妻,且身懷六甲…

我這邊的問題如下:
1.對方婦人要求我這邊幫他付第一筆醫療費及看護費,但以上述所說的,這筆費用也不少,我這邊手上也沒法拿出這麼多的錢來,我求助保險業務員,他告訴我,要請錢可以先以強制險來付這一筆費用,但強制險無法全部把所有差額補足(強制險:看護1200 NTD/一天/最高30天),手術材料(鋼釘...)(2萬上限),要能補足需靠其他費用(第三資任險/慰問金等....)來補足,但保險員告知我,後面的其他費用需等到和解時再來一併談,在前面是動不到後面的那些費用的,如果真的對方有困難,只能請強制險來先擋著先,若不足的部份,還是要靠我自已去補差額,後續要等和解才能一併談,在這現階段,對方一定不會要和解的,一定要等到所有療程告一段落才會跟我談,那這中間的費用,他都要我這邊幫忙先給付的話,那我又該如何?請問我該怎麼做??

2.如果是幫忙代墊差額這費用,那差額後面保險業務員賠的錢應該也不會賠給我這邊吧,應該也是賠給對方,那這樣錢還拿的回來?還是只能當作過過運的紅包錢?

3.有沒有大大知道,關於這個粉碎性骨折的保險理賠金額是多少?有上限嗎?

4.如果到時大家撕破臉,對方告我過失傷害,那會被關嗎?罰額又是多少?

以上還請大家幫忙,謝謝!
2013-04-03 10:0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和解
1.有沒有請交通警察拍照跟事故圖
2.釐清肇事責任比
3.強制險最高金額是30萬~有保第三責任險的話理賠金額保險公司可以負擔你大部份的理賠金
(你的保險員有的兩光喔)
首先先謝謝大大的回覆:
大大的回覆,我如下以藍色字體回覆,謝謝!
1.有沒有請交通警察拍照跟事故圖
==>依我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而我已經轉到對方直行車路的一半以上,以路權來說,我這邊錯的成份居多!!
2.釐清肇事責任比
==>責任比的部份,我的成份較大,但對方是停車停在我轉彎的半徑內,我因死角的關係,直到轉彎當下才發現婦人在我的左前輪邊,這時已經撞上了!而這個成份比我這邊也沒法說清楚!
3.強制險最高金額是30萬~有保第三責任險的話理賠金額保險公司可以負擔你大部份的理賠金
(你的保險員有的兩光喔)
強制險我這邊上面條列寫的是最高為20萬,我有保第三責任險-傷害險(每一人傷害:300萬;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600萬;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20萬)

(你的保險員有的兩光喔)
我想問的是,是我的保險業務員為了省麻煩,才不幫我處理我保的傷害險這部份?還是?

wenjung0816 wrote:
首先先謝謝大大的回覆:
大大的回覆,我如下以藍色字體回覆,謝謝!
1.有沒有請交通警察拍照跟事故圖
==>依我是轉彎車,對方是直行車,而我已經轉到對方直行車路的一半以上,以路權來說,我這邊錯的成份居多!!
2.釐清肇事責任比
==>責任比的部份,我的成份較大,但對方是停車停在我轉彎的半徑內,我因死角的關係,直到轉彎當下才發現婦人在我的左前輪邊,這時已經撞上了!而這個成份比我這邊也沒法說清楚!
3.強制險最高金額是30萬~有保第三責任險的話理賠金額保險公司可以負擔你大部份的理賠金
(你的保險員有的兩光喔)
強制險我這邊上面條列寫的是最高為20萬,我有保第三責任險-傷害險(每一人傷害:300萬;每一意外事故之總額:600萬;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20萬)

(你的保險員有的兩光喔)
我想問的是,是我的保險業務員為了省麻煩,才不幫我處理我保的傷害險這部份?還是?


1、2.轉彎直行部分,路權在對方,如果在台北台中高雄是屬於絕對路權,你就是負完全責任,如果是其他地區,是屬於相對路權,對方也須付些微責任,如果一但對方提告,可以請檢察官移送鑑定,可能會因為你的敘述''我當時的車速幾乎靜止'',多少會影響責任分攤

3.強制金額醫療費用確實是20萬元上限,不知30萬哪來的,病房費差額1500/日、膳食費180/日、材料費/2萬、交通費/2萬、看護1200/日/30日

再來要保險公司支出費用,一定要有法院判決或和解完,保險公司才有辦法去支付這筆費用,不然萬一先付多少錢給對方,後來對方還是要跟你提告,這筆錢對方不承認,請問要算誰的?又或者他花10萬,可是最後法院判5萬,那保險公司先多支出的誰付?所以保險公司一定是等整個過程完才來做理賠。

你可以先行支付費用,但是我可以跟你說這筆錢不一定拿的回來,因為當中可能會含有很有保險公司無法給付的項目,建議先拿到費用明細,在與你的理賠人員討論,如果先行支付拿回來的機會有多少,不過先付就要有拿不回來的心理準備,例如:你先付5萬,保險公司只能賠5萬,他不算你之前付的5萬還要另外要求5萬,那要和解就等於你那5萬,是你自己的心意。

現在沒先支付會怎樣嗎?可能會影響往後和解的觀感,他會覺得你不聞不問,如果你先付'可能'和解會比較順利,但前提還是在自身經濟狀況許可下去執行,如果對方就是要錢,不管你有沒有先付都會很難講,先付反而自己那筆錢就是肉包子打狗,他也不會感激。

理賠金額上限就是你的保額阿!!但是理賠的情況還是會看對方傷勢、相關支出、後續復原情況來參酌,保險公司通常會依法試算他可能的損失,再多加一點,來試圖在提告刑事前幫你和解,免去刑事責任,如果對造獅子大開口,你就可能要付刑事責任,而民事判決在保額內保險公司都會處理。

一般過失傷害1-6個月,1天1000罰款
不會被關啦!!除非你是業務駕駛過失或致人重殘死亡

最後建議,如果一兩萬就可以先付,不過記得請他寫證明(簽收你付多少錢),至少以後到檢察官那邊也會看你有誠意不判太重,如果三萬以上,我就不建議了,除非你覺得不多......

以上為不負責任發言,但是應該還算實務,不要再說業務員不專業了,請問你的理賠人員他才是專業,業務只會賣保單他又不是幫你理賠的,幹嘛太專業

首先再謝謝青彥哥的回覆,回覆的非常明確,我這邊還有一些問題要再跟您那邊請教:

1、初步評估出院費用及相關的手術及看護費用總結為:8萬塊(鋼釘費用5萬7(非健保給付),看護(2200/1天(共6天))),對方告知他沒存款,且家中只有一人,女兒都出嫁了,女兒也無力負擔此費用,告知我一定要先幫他付這筆錢,後續才會好談,經我跟保險業務員商討後,擬出一張單據如下:

茲證明:

本人XXX(受害人)收到XXX我(肇事者)先行支付醫療相關款項合計8萬元整,經同意將其納入和解總金額的扣除項目。


上述待我這邊付完此款項8萬塊後,會再請此傷者簽名加蓋章此單據,此單據應該就夠達到效用了?這樣日後我應該就能從保險理賠那邊退回才是?
PS:保險業務員是這樣說的,日後若超總賠償額超過8萬,這8萬是可以扣除並歸還我。


2、診斷證明書已經下來了,內容如下:

醫生診斷:

右側雙踝骨折( 以下空白)


醫生囑言:

手術行骨折復位及鋼釘固定,出院後宜休養,日常生活宜他人看護並繼續返門診追踨治療。


3、就以上這內容看起來,出院需要看護,且可能需要至少2個月的看護照顧(人力仲介看護一般是多少錢,以24小時全天候看護來估的話??)

4、一般這種打鋼釘的骨折如上述的診斷內容,初估需要多少金額才足夠達成和解?

5、和解金額總額該如何去估算?畢竟需要條列式的列出相關的項目,讓傷者覺得有安全感,這樣就離和解不遠了…
以上,謝謝!



wenjung0816 wrote:
首先再謝謝青彥哥的回...(恕刪)


大概這樣寫是可以的,要理賠返還給你的前提是對方要求+你先支付的8萬,在公司審定的理賠金額額度內,但是萬一今天不幸的是公司審定出來金額低於8萬,那這筆錢能返還多少給你,在於對方額外的要求了

手術行骨折復位及鋼釘固定,出院後宜休養,日常生活宜他人看護並繼續返門診追踨治療。
這句話並沒有說需要看護多久,兩個月看護也只是猜測,畢竟復原情況沒人可以知道,和解金額多少,每個案例不同,說真的我也沒辦法幫你估價...(半天看護一天1000全天看護2000長期照護30000/月)

我還是建議待對造傷勢差不多進行第一次和解先講講看,萬一今天你覺得10萬就可以和解,對方堅持要100萬,那現在猜那麼多只是徒增困擾,不如好好過自己的生活,見招拆招吧!!!

有過失傷害前科真的不可怕,除非你是軍公教,不然最糟就是背個前科+被罰錢,不要被對方唬到了
萬一是軍公教,那就在適度的情況多少支付一點紅包錢,看對方願不願意撤回刑事告訴。

多與保險公司理賠人員討論你的疑慮,他們應該都很熱心服務你。
謝謝青彥大大的回覆,謝謝!

這邊關於青彥大大提出的,需請醫生加註休養天數,看護天數,這部份醫生會幫忙開嗎?還是需以怎樣的用語告知醫生一定要幫我開之類的話呢?

剛剛對方的女兒有來告知,希望能儘快合解,也請我們評估我這邊能拿出的一口價,我也請對方評估想要的一口價,但就目前收據的數量不足(只有我的8萬代付,且這個會算在最後的和解金內),其餘的回診,看診都還沒有取得相關的醫療單據,這部份看起來對我不是很有利,因為這樣保險那邊能幫我付的部份就被有限了!!

上述,不知道以青彥大大的經歷,我能有怎樣的做法呢?感謝!

樓主:

兩年多前我也是車禍傷者,提供給你個人經驗也讓您多瞭解一下車禍受害者的心情與想法.

1.在對方休養期間多主動關心對方傷勢復原狀況,既然是一位60多歲婦人又是獨居,你就當是家中長輩一樣多噓寒問暖關心生活起居.台灣人遇到事情多把情擺前面.與對方維持較好的關係,將來和解時也比較不會為難你.

2.心態上不要將彼此視為對立,否則容易把對方妖魔化動輒認為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有同理心多為對方想想,若立場交換自己是對方又是如何.對方損失除了有形的支出,如醫藥,交通費還有無形的生理痛苦精神痛苦這部分.

3.小心你的保險公司,不要天真的以為保險公司會站在你的立場為你著想.保險公司是營利機構,它只會站在公司的最大利益著想,很多肇事者因為保險公司而背上一個過失傷害前科.有些保險公司理賠代表跟流氓沒兩樣,調解時把言語暴力當談判技巧,所以你一定要約束保險公司言行.就算對金額有疑問也不要先入為主的認為對方獅子大開口.對方的要求理賠金額請其條列清楚跟律師討論如無不合理之處,也要向保險公司施壓替對方爭取.

4.若你有法律問題需要諮詢各縣市政府都有法扶律師提供法律諮詢,您可去電預約.因每人諮詢時間約15~20分左右,建議您先將要諮詢的問題條列出來以免遺漏.

5.理賠金額合理與否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而是以近年法院判決來評估,目前實務上傷者可求償的部分如下:
(1) 醫藥費: 附醫院收據
(2) 車資 : 附計程車收據
(3) 輔具 : 診斷證明書需請醫師寫清楚
(4) 住院膳食費 : 約以180*天數
(5) 看護費 : 診斷證明書需請醫師寫清楚幾日全日或半日,全日2000半日1000
(6) 薪資補償 : 每月實際收入*月數(附公司請假證明及薪資證明或扣繳憑單)
(7) 精神撫慰金 : 法官衡量雙方背景財力判斷,建議您去法院網站去查與你傷勢 差不多的判決去抓金額

有一個網友整理出很詳細的表格,及其他車禍相關問題,你參考看看
http://www.wretch.cc/blog/sadako&category_id=13160771

另建議有空多上司法院網站讀判決書,才不會被保險公司牽著鼻子走司法院判決書查詢:

http://jirs.judicial.gov.tw/FJUD/

查詢時點先選法院名稱再點選民事,全文檢索處輸入你要查詢的關鍵字,剛開始看判決速度會很痛苦速度很慢,看久之後1分鐘就可以判斷有沒有你要的東西,速度就快很多.



最後祝你事情順利圓滿解決!



wenjung0816 wrote:
如題:上週六晚間10...(恕刪)



我無法給建議






但晚上路況
無號誌
路口
我都會按喇叭+閃2次遠燈
首先謝謝各位大大的回覆:

1、目前做法先不跟對方和解了,因為對方明天才剛要出院,後續還有醫療,回診,複健要跑,基於同理心,還是等到對方的傷勢告一段落後再與對方談和解,到時對方的醫療相關收據也都齊全後,這樣請保險也較易,這樣也能讓對方看出我們並不是想急於趕快解決而想馬上和解的心理。




以上,謝謝各位大大的幫忙,後續就看傷患的傷勢來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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