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是因為大家都不夠了解愛滋,才會有人利用這個疾病去誣陷別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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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愛滋無知 防治隱私人權三輸
台灣立報/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日前一位台北市國小老師被舉發愛滋,而台北市教育局與學校居然以柔性勸導方式要求該位教師檢驗愛滋。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表示,教育局以及學校此舉明顯對愛滋認識不足,也侵害教師人權。
一名任職於台北市某公立國小的男老師,日前遭人檢舉感染愛滋,而且還將病情傳染給他人。另外,教育局也意圖召開「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並柔性勸導該位教師檢驗愛滋以證明清白。針對此事,包括性別人權協會等32個團體發表聯合聲明,譴責校方以及教育局。
教育局帶頭歧視
王蘋表示,愛滋病毒的傳染性低,且必須透過血液、精液和陰道分泌液交換的特定傳染途徑,所以只要做好保護措施(如安全性行為、不共用針頭)即可輕易截斷傳染途徑。教學環境裡的日常接觸完全沒有感染風險,所以這事件引發的社會恐慌和家長焦慮,完全來自對愛滋無知的深層恐懼。
另外,從事件中可以發現,不論官方與民間所有號稱對愛滋的關懷和尊重,在周遭可能有感染者的繪聲繪影中立刻破功。王蘋表示,官方雖然正確的宣導愛滋病毒不會由一般生活接觸而傳染,但實際上卻以維護校園安全為名,危機動員大陣仗,意圖召開跨教育與衛生局處的「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希望藉此建立日後「處置」感染者的模式。
王蘋表示,這樣的動作反而帶頭製造了愛滋恐慌與歧視,因此,強烈要求北市教育局應向全民道歉,也要求該校向當事老師道歉,因為教育局以及校方不但枉顧教師工作權,將社會的恐慌加諸於個人身上,更示範了最惡劣錯誤的衛教宣導。愛滋防治推動多年,社會及校園依然恐慌的現實,衛生署疾管局和教育部也要負起全部責任。
別用愛滋檢視私德
王蘋更表示,匿名檢舉惡意操弄污名所引發的嫌惡和恐懼,嚴重侵害當事人權益,而從學校到教育部到衛生署等等主管機關不分青紅皂白的配合採取相應動作,證明官方自身的愛滋教育明顯不足。
此外,「校園師生愛滋防治機制協商會議」本質上將愛滋感染者預設為犯罪嫌疑人,從這次的案例看來,愛滋成為人人都有可能被誣陷的工具。王蘋指出,官方應停止強化道德污名與無知恐慌。
另外,教育當局找不到足夠理由強制當事者接受篩檢,卻以柔性懇談說服當事者自行去醫院做篩檢以示清白,個人在此所承受的壓力可想而知。王蘋分析,驗愛滋已經變成檢驗私德的新工具,在眾人的柔性壓力下,當事人必須透過篩檢來證明自己,愛滋污名也在這樣的篩檢文化中持續滋長。
王蘋譴責製造愛滋污名的強制篩檢政策,指出教育部、疾管局在面對此事時應該出面說明,而不是任由民間對愛滋無知的恐主導這件事情的進展。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24日在臉書發表【每周疫詩】,以「公教人權隱私素養太重要」為題,批評北市一所國小校方、教育局及家長的行為,嚴重傷害愛滋防治、人權及隱私。施文儀在臉書上表示:「這真是2012年愛滋防治、隱私保護、人權維護的『三傷』鬧劇,也是公務員、教師作了最壞的示範」。
資料來源:Yahoo新聞
coreintegrated wrote:
有沒有得應該個人最清...(恕刪)
繼然沒有,那位什麼怕檢查?
愛滋病是最難傳播的病毒,但不是不會傳染的病毒
但如果祝細,那被感染者的苦難誰要承擔?性別人權協會要擔保嗎?
學校應該私底下要求這位老師去做檢查
devid wrote:
我想是因為大家都不夠...(恕刪)
那醫護人員的命就不是命了?
每天要接觸多少病患的體液
而且幾乎每個醫護人員都有被針扎到或是被刀子劃到的經驗
如果因此不幸感染,你要負責嗎?某某委員會、基金會、人權會要負責嗎?
不想公布給一般大眾知道
那至少要在健保卡上的資料註記吧?
如果你自己是醫護人員,當不小心接觸到一個愛滋病患的體液
(針扎這種事天天有,而且是幾乎無法避免的系統性錯誤)
如果你今天是接受移植的人,接受到一個愛滋病患的器官
你會怎麼想?
恐怕是滿內心的:「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幹......」
難道就只有愛滋病患的人權才是人權?
其他那些要「幫助」他的人就不需要有人權?不用為自己做保護?
與其談人權
不如從頭做好保護,才能斷絕感染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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