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詢了一下,原來起始於98年6月1日起...至今3年?有那麼久嗎?

然而最近健保局已公告....
本項申請補助案件,保險人受理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五月三十一日止,補助至一百零一年六月為止。
所以6月底即將結束了?
櫃台經辦小姐說...
剩下...申辦中低收入戶補助減免!
問題是,之前菸捐是以"個人"經濟能力為審核標準!
中低收入戶就手續就比較麻煩..大略是以家戶總所得..動產不動產..等為標準?

是不是這樣呢?

現在沒固定工作..父母的財產是他們的,不關我的事...
所以已經沒有任何可減免的法案了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