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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狀況該是健保支付嗎?........非關政治文

據報載:

在立法院門口絕食超過一週的民進黨前黨主席許信良,昨晚因身體不適,醫師張葉森等人檢查發現許信良有嚴重脫水、失溫、肚子不舒服等現象,認為再絕食下去有生命危險,許信良深夜決定聽從醫師建議中止絕食,搭救護車送台北榮總治療。

像這種很單純因個人行為而照成的醫療需求可健保支付嗎? 先說明我不知道這位先生是自費還是使用健保,只是覺得是否應將使用健保時機做個規範。

比如說是汽車保險,強制險是一定要保的,或許如全民健保是每個人都有的,但更多的醫療需求比如說是像文中的先生是自己刻意引發的狀況,可否用類似汽車的甲式險(自己增加要保項目及保額來加強健保內容)來用,不然很多單位(不管私人或公家)舉辦盈利活動發生意外也是全民買單,自己絕食而病了要去醫院治療也是全民健保買單。

我是覺得這樣的狀況不合理也濫用了健保資源,不然或許更多的重大病症或是罕見疾病能得到更多的資源照顧,讓健保真正成為守護全民健康的保障。

非關顏色/政治,純討論...........
2012-05-29 11:45 發佈
阿部然 wrote:
據報載: 在立法院門...(恕刪)


或許不合理,但是還是得用健保
不然那些做危險運動或特技,抽菸,喝酒,嚼檳榔,吃鹽酥雞,熬夜,吸毒,濫用藥物成癮.....屬故意不愛惜本身健康的要如何?

不過針對蓄意傷人的,健保是否可以對蓄意人求償?
怎說呢, 現在的全民健保像是汽車保全險,大概除了美容之外幾乎都有給付,雖然這很好但也容易照成醫療資源的浪費與不公,所以會想說是否能有一定的"使用規範".

阿部然 wrote:
怎說呢, 現在的全民...(恕刪)


健保定位的問題
如果是商業醫療險,就會排除在外,或提高保費,或直接拒保
但健保到底是社會福利,還是.....?

hob5378 wrote:
或許不合理,但是還是...(恕刪)


這要訂起來很麻煩
非常非常的麻煩

舉例來說
警察抓小偷
開槍打小腿
送醫是要小偷自費還是警察出錢
吵不完的..非常麻煩
kopin0720 wrote:
這要訂起來很麻煩非常...(恕刪)


我倒覺得這並不煩麻,畢竟是少數
另外警察不能對小偷開槍,因為小偷沒拿武器,只是跑給警察追, 警察應不能這樣情形下開槍
如果今天有強盜持槍攻擊,被警察開槍受傷,這樣狀況會比較合理

健保是否可以對強盜求償?

hob5378 wrote:
或許不合理,但是還是..吃鹽酥雞.(恕刪)



阿~~吃鹽酥雞算不愛自己身體嗎...驚!

telecatw wrote:
阿~~吃鹽酥雞算不愛...(恕刪)



因為回鍋油,油炸,對身體不健康^.^
雖然我自己偶而嘴饞也會吃,哈哈哈
很多吃的東西製作方式,原物料來源,越清楚越恐怖

反式脂肪酸/回鍋油/化學醬料/香精.....>_<

的確有很多地方是很難規範請楚的,但很多的商業活動比如說大胃王或是吃辣椒的大賽,已發生好多次參賽著送醫救治的案例,像這樣的傷也活動是否應要求主辦單位強制保險,當有醫療行為發生時則可使用保險支付,不然任何事都可用全民健保這樣似乎怪怪的.
別傻了
台灣偉大的健保當然通通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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