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看護

去年4月委託仲介幫父親申請外籍看護2名,10月時來了一個看護,跟想的不一樣,仲介當初說會訓練基本的溝通和照護...等等,結果都沒有。我只好用很破的英文跟他溝通和講解照護的工作。直到今年2月多,第二個看護來了,也是一樣的狀況。我馬上跟仲介說這跟當初講好的不一樣。沒想到說沒多久第二個看護逃跑,只好去警察局備案。
最近終於第一個看護轉出,找到一個能跟長輩溝通的看護,辦轉入。
仲介說:要幫我們補逃跑那個看護的缺,所以要我們補診斷證明書。
我 說:那就不用補那個缺。
仲介跟我說沒補診斷證明書,後面來的那個看護只能做到月底。(這是那招)
請問就業安定費是由仲介還是由我繳納?! 一開始仲介說要幫我繳,現在說又說一人一半?
是我對仲介太好了嗎?!

父親住在呼吸照護病房的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不能用在申請看護。
父親去年殘障手冊鑒定是 植物人 重度。
今年重新鑒定是 呼吸器官 重度。(這兩個不是都可以直接看護嗎?!)
殘障手冊是利用到府亞東醫院的鑑定。
我父親(2010.12月)在恩主公醫院開刀,不過主治醫師已經沒在那間醫院也沒回診,我能在那開診斷證明書嗎?!還是要去亞東醫院找來幫我爸鑒定殘障手冊的那個醫師?!


2012-05-27 10:10 發佈
要先確認 這家仲介公司是否合法
如果 這家是非法仲介 很容易被當作人頭

只是申請進來後 逃跑去作色情行業 或是 非法打工

我們現在也是有申請 非常擔心這些問題

就業安定費>> 我問仲介 當初沒有這筆費用

每月基本勞保薪資 跟一年仲介服務費用
就這樣 供吃住 一簽是三年

不知道您是否還有其他問題
小Ren wrote:
請問就業安定費是由仲介還是由我繳納?! 一開始仲介說要幫我繳,現在說又說一人一半?
是我對仲介太好了嗎?! ...(恕刪)


就業安定費原本都是由雇主(就是苦主你)來繳納的,我在猜可能是因為辦件或來的外勞有些問題,因此應該是業務單方面承諾幫你支付一半,可是如果仲介擺爛沒繳,最後受罰的還是雇主(就是苦主你)。

小Ren wrote:
父親去年殘障手冊鑒定是 植物人 重度。
今年重新鑒定是 呼吸器官 重度。(這兩個不是都可以直接看護嗎?!)...(恕刪)


目前的法規規定,殘障手冊為植物人重度與巴氏量表評分為零分,可以申請兩名外籍看護,因此版主在去年應該是用「殘障手冊為植物人重度」方式申請兩名。

現在來分析目前的名額狀況

名額A:第一位外勞,因為將外勞轉出,所以版主必需放棄資格,要等到外勞轉出後,版主必需重新申請才能有名額。

名額B:第二位外勞,外勞逃跑,因此版主被鎖名額六個月。

所以從上面來看,版主你目前都是無法馬上立即承接,除非再用「殘障手冊為植物人重度」方式申請兩名,但其中一名還是會被鎖六個月,另外一名才能再申請。現在外勞仲介的作法是拿待轉出的外勞借給你用,這算是非法行為,之後等你的資格開出後,再請你合法承接。

還有呼吸器官重度只能申請一名,不能申請兩名,如果你開出來的只有一名的話,還是無法承接目前這一名外勞,因為你已經有一個被鎖起來六個月了。
感謝兩位大大的解答...
昨天跑去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問了一下~跟T大說得一樣..
就業安定費...是由雇主繳納...
當初殘障手冊鑑定時,沒想這麼多,而且辦理到府鑑定時,
鑑定醫師也表明他只能勾選關於胸腔內科部分,
因為他只是胸腔內科醫師,
不過不會影響原先申請的社會福利,因為都屬於極重度,
沒想到會重新辦理外籍看護才發現有差別..
那我現在能重新申請殘障手冊嗎?!還是?

小Ren wrote:
沒想到會重新辦理外籍看護才發現有差別..
那我現在能重新申請殘障手冊嗎?!還是?....(恕刪)


其實你父親目前的狀況應該在申請不會有任何問題
兩種方式,你可以參考看看
1.重新開立殘障手冊為植物人重度
2.申請巴氏量表鑑定,並且跟醫生說明,看能不能開立0分


這部份版主大你的仲介應該要協助或提供這方面的專業知識
建議等到順利承接了,可能換另外一家仲介服務或許比較好一點
我的仲介幾乎都不接電話,有夠無言。
最近開始起疑
剛剛請朋友的仲介查了一下,那個地區沒他這個仲介
我之前的有可能都是違法的...這個更
剛剛要找有關他的資料以及我簽過的文件發現]都沒有
家人都不知道她叫啥名字,和他公司,問介紹人也不知道,介紹人也是他人介紹,他人介紹也是別人,整個就
之前她還跟我拿我和我爸的身份證跟印章說要辦理新看護,希望別出事
我會不會被詐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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