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救命不如Makiyo
.我是亮亮寫於 2012年3月21日 22:42 ·. 近日報導一個二十七歲男子因七年前車禍顱內出血,事後被控未在術後放置腦壓監測器,致未察覺陳男顱內遲發性出血,而全身癱瘓、雙眼全盲,台中高分院判醫院與李等三醫師要連帶賠償三千三百四十一萬元。
曾搶救「人球案」邱小妹而聲名大噪的腦神經外科醫師,李明鍾開庭時表示,病人手術前昏迷指數四分(最低三分),他並說:「如果把醫師當成肇事者處理,以後醫師該怎麼辦?」
在這社會上Makiyo蓄意打人,賠償三百萬;外科醫師出於善意努力救人,卻要賠償十倍價錢。醫師是人不是神,司法者是否該思考合理性與人之常情?對醫師而言,能在親臨死生一瞬間的狀況底下,一眼鑑別診斷千種疾病,給予適當處置,背後需要多漫長、艱辛訓練過程的積累。但稍有意外,動輒醫療糾紛賠上千萬。醫療環境之不友善,暴力事件又頻傳。臨床上甚至有許多訓練九年、十年的專科醫師原本滿懷熱情,最後仍被惡化的醫療環境、逼走求去,寧可改行去當美容或減肥診所的醫師,生活品質不但好、又可以安心睡覺。未來,生小孩、重傷、危及生命的急救以及開刀醫師、都極度缺乏,生重病的病人哀嚎著大排長龍、卻無人醫;而在醫院的另一頭,卻有大排長龍的醫師為你打美白針、矯正牙齒。
讓我想起我大學時的一個學長,他立志走外科。我曾經問他說:「外科很累耶!」「可是我對外科真的很有興趣、也喜歡動手!」他是能力強也很聰明的學長,當時我也十分開心,臺灣的外科多了一個優秀的新血。但好幾年以後,後來發現他重新去申請了競爭激烈的皮膚科,也順利申請上了。我卻也不敢再去追問他放棄的原因。
臺灣是怎麼樣的一個醫療環境,讓這些聰明又有能力的醫師,紛紛放棄熱情的初衷?而這樣的狀態,對於未來會有多大的隱憂?
之前去參加一個大型的醫療糾紛研討會,一個對醫療糾紛很有經驗與研究的律師,上台報告的時候,他說:「我去日本參加研討會時,報告了臺灣醫師的刑事犯罪率,日本醫師全都張口結舌、非常驚訝地說:『臺灣這樣還有人敢當醫師喔?』」
所謂的「刑事」,應該是懲罰故意犯罪或傷害別人的人,而病人生病求助醫師,醫師是出於善意要挽救病人生命,怎麼可以跟故意去殺人的兇手劃上等號?因此為了挽救臺灣醫療人才的流失,一直有人在推動所謂的「醫療過失除罪化。」但在這研討會中,已經漸漸沒有人在講這個了,醫師如果故意或重大過失當然不可以獨立在所有法律之外、獨厚醫師。但應該要「醫療過失嚴格化。」真的有重大疏失或故意殺人的醫師,才需判刑,若因醫療本身之侷限或不確定性,對醫師的責難與判刑,就是不合理的。
如果在一個國家裡面,聰明人的選擇都是不走挽救生命的大科,那麼我們的以後,就越來越沒有聰明又有能力的醫師,幫我們救命、開刀。「醫療過失嚴格化。」不是為了醫師而需要去推動的,而是為了病人安全、優秀的人才需要和更好的醫療環境才需推動的。現在許多還在救命前線努力的醫師,都是對白袍使命還有熱情跟期待的人,只是我們現今的制度與環境,是會延續這些人的滿腔熱血、還是讓他們一一放棄自己的夢想呢?
我們正在快速失去專業、可靠的優秀醫師!法律不合常理的嚴厲判決,是造成重症醫療人才紛紛轉業出走、五大科皆空的推手之一。請法律界在判決之前,應思考人之常情,好好珍惜還願意留在高風險科別、辛苦救命壓力大的醫師。健全的醫護才能守護全體民眾的幸福與健康,莫待臺灣將成為重症無醫護的小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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