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真的不知道這些廠商購置物料差價那麼大,會不知道物料有問題嗎?

現在政府處理這件事的狀況,好像只把所有的問題辦到起始點就好.
結果拿毒物給我們吃的廠商卻不必付太多的法律責任,只要:
下架+道歉 然後就結束了


接下來可能不得不用價格較高的的良質物料,然後再把價格調高來穩定既有的利潤

我真的不知道政府在做什麼?(我沒有藍綠立場)
幹嘛強制規定幾天要提出自行送驗證明?
只要規定一經查獲公司使用或含有就需要上千萬或億元罰金+停業就好啦.
然後每月需要提撥營業額的x% 當作食品健康安定費, 就像每月繳保險一樣.
一瓶運動飲料最少賺對半, 舒跑或各家運動飲料從上市到現在賣多久了?
真的下架就沒事了嗎?
如果這件事就這樣了了, 我真的對這個政府或這些相關的執法公務員失望透了,
更覺得國民悲哀.....
繳稅要幹嘛? 這跟繳保護費沒差..
無言



拭目以待

1. 草草結案起訴
2. 製造新話題移轉
3. 等待善良又健忘的國人遺忘
4. 萬一有下次,再說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