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原文
緣由- 有同業朋友看到我的文章,告誡我別擋人財路。 我還沒準備好為臺灣人民犧牲性命...所以,我自刪文章。
我已主動回報版主移除處置,造成困擾,深感抱歉。
emt4887 wrote:
食品加工禁用火鹼
氫氧化鈉俗名火鹼,也叫工業鹼,是一種重要的化工原料,鹼性很強,易溶於水,具有強腐蝕性,是禁止用於食品加工的,長期食用或者過量食用加入工業鹼的食品會造成食物中毒。
其他的內容不知真實性如何,無法評論。
不過,關於氫氧化鈉的這段文字不知有根據?
氫氧化鈉可用於食品加工,但需要使用符合食品級的氫氧化鈉。
您的這段文字中所提到的「工業鹼」應該是氫氧化鈉的俗名,不代表他就是「工業用鹼」。
請參考食品藥物管理局的資料
第(十四)類 食品工業用化學藥品
品名: 氫氧化鈉
使用食品範圍及限量: 本品可於各類食品中視實際需要適量使用。
使用限制:最後製品完成前必須中和或去除。
請注意閱讀中國大陸的那段新聞,重點應該不在氫氧化鈉。
emt4887 wrote:
在泰安岱宗大街上一家酒店做廚師的小楊也証實了這種說法,酒店採購的都知道很多水發貨是用工業原料泡制的,但是也不會阻止他們購買,這樣泡過的原料做出來的菜品也鮮亮。
重點應是這些食品使用了「工業原料」,也就是使用了等級較低價格便宜的工業級原料而沒有食品級價格較高的原料。工業級的原料中可能含有對人體有害的物質。
多讀書、讀好書、讀懂書
emt4887 wrote:
這就是重點...這就...(恕刪)
我對其他的內容沒有評論,你的重點和我的重點也不相同。
我的重點是「食品加工不能使用氫氧化鈉」這個說法不太正確。
以食品級的氫氧化鈉處理過的食品可經過水洗去除或中和鹼性,只要正確使用並無毒性也無致癌性。
您的文章看起來似乎把罪名冠在「氫氧化鈉」,然而真正的禍首應該是「工業級的化學品」被拿來做食品加工。訴求的焦點有點偏差。
而且有些說法不知是否有根據:
emt4887 wrote: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食用1.95克工業火鹼就可致人死亡
除了氫氧化鈉的強鹼性對人體有害會造成化學性灼傷之外,不知道工業級的氫氧化鈉中含有什麼物質? 只要1.95克就能夠致人死亡??
你可知道大部分的肥皂是用油脂和工業級氫氧化鈉反應之後加工製造而成。
有毒? 致癌?
========================
縱使發現有人犯罪,但無論如何是不能把小偷當強盜判決,也不能把小孩打架當做預謀殺人處理。
當然犯錯、犯罪還是要處理,但不能擴大罪名或是誇大問題。
多讀書、讀好書、讀懂書
ppt18360 wrote:
我對其他的內容沒有評論,你的重點和我的重點也不相同。
我的重點是「食品加工不能使用氫氧化鈉」這個說法不太正確。
以食品級的氫氧化鈉處理過的食品可經過水洗去除或中和鹼性,只要正確使用並無毒性也無致癌性。
您的文章看起來似乎把罪名冠在「氫氧化鈉」,然而真正的禍首應該是「工業級的化學品」被拿來做食品加工。訴求的焦點有點偏差。
而且有些說法不知是否有根據:
emt4887 wrote:
根據相關資料顯示,食用1.95克工業火鹼就可致人死亡
除了氫氧化鈉的強鹼性對人體有害會造成化學性灼傷之外,不知道工業級的氫氧化鈉中含有什麼物質? 只要1.95克就能夠致人死亡??
你可知道大部分的肥皂是用油脂和工業級氫氧化鈉反應之後加工製造而成。
有毒? 致癌?
========================
縱使發現有人犯罪,但無論如何是不能把小偷當強盜判決,也不能把小孩打架當做預謀殺人處理。
當然犯錯、犯罪還是要處理,但不能擴大罪名或是誇大問題。
那篇中國大陸的新聞只是剛好映證這事實的存在,臺灣的水發食物所用的化學原料,也如我文章所述,有好幾種都可以達成類似效果,不必然是用氫氧化鈉。
這...只要政府衛生單位去檢驗,有沒有冤枉...就馬上知曉。
這種事情...沒必要去冤旺製造商,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emt4887 wrote:
那篇中國大陸的新聞只是剛好映證這事實的存在...(恕刪)
利用鹼水發乾物是正常的食品加工程序,鹼水使用氫氧化鈉也是正常的方法。
食材處理與烹調方法
乾物材料的漲發加工方法有:冷水發、熱水發、鹼水發、油發與鹽發。
結論就是:鹼發法是正常的食品加工程序,氫氧化鈉是合法的食品工業用化學品。
比較不合理的就是有人還使用工業級的氫氧化鈉做鹼發法的原料。但是無法從終端產品判斷出該生產者使用的原料是那一個等級的氫氧化鈉。除非到食品處理的現場發現有工業級的氫氧化鈉與使用的事實,大型加工廠政府可能有辦法稽查。攤販自己在家中處理乾物,政府稽查人員是無法隨意進入搜查。
至於另一個新問題
emt4887 wrote:
臺灣的水發食物所用的化學原料,也如我文章所述,有好幾種都可以達成類似效果,不必然是用氫氧化鈉。
除了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與石灰之外,恕我無知,請問有哪幾種化學原料可以達成類似效果?
多讀書、讀好書、讀懂書
ppt18360 wrote:
利用鹼水發乾物是正常的食品加工程序,鹼水使用氫氧化鈉也是正常的方法。
食材處理與烹調方法
乾物材料的漲發加工方法有:冷水發、熱水發、鹼水發、油發與鹽發。
結論就是:鹼發法是正常的食品加工程序,氫氧化鈉是合法的食品工業用化學品。
比較不合理的就是有人還使用工業級的氫氧化鈉做鹼發法的原料。但是無法從終端產品判斷出該生產者使用的原料是那一個等級的氫氧化鈉。除非到食品處理的現場發現有工業級的氫氧化鈉與使用的事實,大型加工廠政府可能有辦法稽查。攤販自己在家中處理乾物,政府稽查人員是無法隨意進入搜查。
至於另一個新問題
除了氫氧化鈉、氫氧化鉀與石灰之外,恕我無知,請問有哪幾種化學原料可以達成類似效果?
感謝您願意討論這話題。
我可以認同您的資訊,的確有合法的化學水發添加物。但您能肯定市面上的作法,都是這麼守規矩嗎?
我不能,所以我決定把這訊息轉達至衛生署長的信箱,希望衛生署能協助釐清我十多年來的困惑。
我每天在批發魚市工作,這些產品跟這困惑...三不五時就會跟魚販們閒聊到,尤其這次塑化劑事件,大家也是心知肚明,但仍是睜隻眼閉隻眼。
多數水發食物的水產製造商,多半就是在自家門庭泡製,或是在居家設置工作坊來生產,這些生產流程全部都沒有經過衛生檢驗單位或食品安全的規範...為什麼知道? 拜託...誰家住在哪,誰家在哪生產,批發市場會有秘密嗎? 是衛生檢驗單位要不要稽查的問題。
這些訊息難道是無中生有? 多數都是曾經參與製造的離職員工流傳出來,甚至以這手法自立門戶。
連製造商都說自己打死不吃,怎能說服我們...他們是合法用劑?
但您的相關質疑,我也相當肯定,所以還是請衛生檢驗單位,勿枉勿縱,讓台灣能夠有更優質的食品安全。
最後您的新問題...我文中已經有提到,至於所在市場的偏方呢? 就是用先泡蘇打水,再浸泡硼砂...以您的專業,您覺得可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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