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收上億不用編列專責檢驗食品安全的公司內檢驗室嗎?
有良知的企業不用替消費者預先把關嗎?
一句自己也是受害者、全面回收這麼簡單就可以脫身沒事嗎?
那大家也可以黑心製造...等被查到再道歉或回收就好了...這是有良知的企業所要負責的行為嗎?
已喝下肚的消費者活該嗎?
已喝下肚的消費者憑發票不能退款嗎?
已喝下肚的消費者不用洽談個人理賠事宜嗎?
已喝下肚的消費者不用洽談個人精神理賠事宜嗎?
這事件就這樣可以了結嗎?
很好笑



yaok16 wrote:像火鍋料加卡德蘭膠...
像每天吃的食物裡面~早就不知道有多少"合乎標準範圍內"的食物添加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