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最近舊疾復發,去大醫院的復健科作復健,發現每次要電療的時候,幫忙復健的治療師總是拿機器上面已放好的電療片就往身上貼,電療機我自己本身也有,買新電療片時外包裝上面有警語 "不要與他人共用電療貼片" 想請問醫院這種作法是對的嗎? 萬一前一個貼的患者有皮膚病,在不換貼片的情形下,那下一個使用同貼片的患者會不會很倒楣的也得到同樣的皮膚病? (在貼之前或之後根本沒消過毒)
而且收據上面會寫了一大堆治療的藥品名稱,可是實際上根本沒有用到任何藥物呀? 這樣是不是在浪費健保資源? (而且用的貼片還是不知有幾百人用過的了),不知版上有沒有人遇過這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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